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能 带 来 老 百 姓 收 入 水 平 的 提高,带来社会消费率的提高。民富优先,意味着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质,是实现发展导向由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历史性转变,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确立并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导向。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释放社会总需求的现实选择。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问题在于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会使国家生产力优先并快于民众消费能力增长,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消费倾向引起社会总需求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并导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坚持民富优先的发展,能带来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社会消费率的提高。民富优先,意味着促进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意味着更多的社会产品分配给居民而不是企业和政府;意味着政府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而不是用于项目建设。由此使社会财富更多地为居民所有,居民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能力都得到极大地改善,进而真正释放社会总需求,扭转消费率下降的基本趋势。如果未来5~10年,居民消费率从当前的35.6%提高到50%以上,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意味着每年将有5万亿左右的商品由现在用于投资和出口转变为让社会消费。这样,社会总需求,尤其是消费需求就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扭转收入分配差距的现实需求。民富优先导向改革的实质是建立“藏富于民”的制度基础。其基本标志是居民收入增长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略快于高收入者收入增长速度。这些年,我国在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的同时,消费率持续走低,主要原因在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严重制约了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适应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提升的趋势,关键在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此,民富优先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尽快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将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增长两大方面作为主要的约束性指标,以扭转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防止“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民富优先的改革是实现公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民富优先的改革,基本出发点是公平发展;基本途径是在更加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构建和谐社会。由此,民富优先的改革,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公平、协调发展;就是要打破劳动力市场“同工不同酬”的体制安排,促进劳动力公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