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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将对各地房产限购细则进行盘点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1年02月22日07:04

  限购“国八条”还要求各城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本报记者 胡亮

  不出意外的话,中央政府层面将在近期第一次盘点清算各地对房产限购“国八条”的政策对接。

  兔年春节前的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称为房产限购“国八条”。此“国八条”要求,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的实施细则。

  “国八条”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必须出台限购细则,至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包括哪些?北京庞博永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东向本报记者透露:“参考标准可能是去年9月以来的房屋销售价格统计结果。”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该通知公布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贵阳、南宁、济南、长春、青岛、哈尔滨等城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而按照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的测算,“估计还将有25个城市需要出台或者更新符合新“国八条”规定的调控措施。”

  在已公布限购令的城市中,北京市政府2月16日公布的京版“国八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厉”。其核心条款是“外地人在京购房,必须提供在京连续五年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并不得购买第二套房。”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4月的“国十条”出台时,北京即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目前的政策是更严厉了,并且“针对北京市场上那30%左右的投资炒房”,由此可以看出北京市对限购令有长期执行打算。省会城市济南也同样规定,“每户家庭年内限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而其他省会城市如南宁、南京、成都仅是限制购买第三套房。

  从已公布的城市限购令来看,限购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谓差异不小,主要区别在于限房、限贷是否叠加执行。国务院层面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各地方自主规定。就此,李文杰认为,这个差异目前可以忽略,因为对于购房人而言,经过这么多次的调控后,纯粹投资炒楼的空间基本上没有了。

  对于那些需要但尚未公布限购令的城市,可能会提出更高要求。李文杰认为,限购“国八条”还要求各城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而目前公布限购令的城市除贵阳外均没有对此有所规划。

  “虽然目前公布限购令的城市都执行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但因为住房贷款的特殊性以及银行的独立地位,下一步将需要地方政府与银行之间的协调行动。”刘东认为。

  

(责任编辑:孟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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