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7日撰文称,社会融资规模是符合金融宏观调控市场化方向的中间目标。
盛松成表示,社会融资规模与市场化利率相关性较强。目前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实施基准利率及浮动管理,而其他类型的融资市场化定价程度更高,市场化调控特征更明显。从社会融资规模与市场化调控工具Shibor的关系看,根据实证分析,Shibor与 M2、人民币贷款、社会融资规模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47、-0.53和-0.57,Shibor与社会融资规模的相关性较强。
他表示,社会融资规模中的金融创新产品对利率调控更为敏感。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有利于在有效金融监管的条件下适度发展SPV(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特殊目的机构或公司)、影子银行等新兴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盛松成称,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体系,同时初步实现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相结合。对于票据贴现、债券、股票融资等按市场化方式定价的融资,主要使用利率价格型工具进行调控;对于贷款等市场化定价程度相对较低的融资,则使用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等数量型工具和利率价格型工具进行调控。社会融资规模作为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它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结合起来,将进一步促进金融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转变,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