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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售假 淘宝陪上被告席(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林霞虹 李妍
2011年03月08日03:12
图/CFP

  昨在天河区法院开庭 淘宝有无事先审查义务成庭审激辩焦点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李妍)昨天,广州市芳奈服饰有限公司(下称芳奈公司)诉淘宝商城一售假网店及淘宝侵权案在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芳奈公司索赔50万元。庭审中,九网店售假淘宝是否该负连带责任问题,双方唇枪舌剑,展开激辩。

  原告:

  淘宝网成假“芳奈尔”聚集地

  昨天的庭审吸引了近十家媒体旁听,芳奈公司和淘宝各自安排了两名律师出庭,第一被告广州梦妮贸易有限公司始终没有露面。法庭决定以缺席审判。

  芳奈公司诉称,2009年9月28日,芳奈公司从“芳奈儿”注册商标权利人章国鸣处获得授权,取得“芳奈儿”商标的排他性使用许可,并负责“芳奈儿”品牌中国区的运营、打假、维权事宜。芳奈公司其后调查发现,淘宝网和淘宝商城网站内至少有4178家淘宝网店大肆销售假冒“芳奈儿”品牌的伪劣产品,“俨然成为销售假冒"芳奈儿"品牌伪劣产品的最大网络聚集地。”去年年底,芳奈公司对1045家售假网店进行司法公证。

  诉状称,第一被告梦妮公司在淘宝商城上开设了名为“娇贵人旗舰店”的网店,大量销售“芳奈儿”品牌伪劣产品。自2009年以来,芳奈公司以多种方式反复通知,要求淘宝删除相关侵权产品页面,但淘宝百般推脱。

  芳奈公司认为,梦妮公司和淘宝共同侵犯了“芳奈儿”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50万元,并赔礼道歉。

  淘宝:

  商标权存争议望暂停庭审

  庭审伊始,淘宝就提出,因昨晚偶然在中国商标局网站上发现,有人对“芳奈儿”商标有争议,已提请商标局仲裁。该案的审理要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提请法庭延期审理。

  法官最后裁定,因中国实行商标注册登记制,目前,芳奈公司依旧拥有该商标权的排他性使用许可,因此庭审继续。

  庭审焦点

  淘宝应否

  事先审查

  芳奈公司称,根据淘宝商城的入驻规则,只有企业才能在淘宝商城上开设店铺。开设旗舰店的商户,在与淘宝签约后,需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品牌资料供淘宝审核。芳奈公司还称,淘宝要求淘宝商城的商户缴纳技术服务费6000元,保证金1万元。淘宝商城在商家产生交易后还按各类目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芳奈公司还称,淘宝在众多广告中宣传其“商城正品”,但未审核第一被告梦妮公司经营芳奈儿品牌的资质,便允许梦妮公司在淘宝商城开设所谓的旗舰店并销售芳奈儿产品,这说明淘宝没有尽到事前审查义务。

  淘宝称,淘宝网是一个免费的开放平台,淘宝公司并不收费,收费的是淘宝中国软件公司,而该公司和淘宝公司是两家公司,股东并不相同。

  “不能要求淘宝具备超能力。” 淘宝代理律师说,即使淘宝收费,也没有事先审查的义务。他认为,淘宝商城已拥有超过1.8亿买家,15000个商户,20000个品牌。“淘宝商城和现实中的商厦不同,现实中的商厦是有限的,而网络中的淘宝商城是无限的。淘宝只能审查网店资格,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审查海量的商品。”

  是否存在

  拖延处理

  芳奈公司表示,自2009年12月6日以来,芳奈公司通过电话、邮件、律师函等多种形式通知淘宝,说淘宝商城有店铺大量销售假“芳奈儿”商品,淘宝却一直在拖延时间。

  芳奈公司称,2010年9月8日,他们曾通知淘宝通过关键字“芳耐儿”删除梦妮公司店铺内假冒“芳奈儿”的商品。但根据公证材料,截至9月30日,梦妮公司的网店仍大量销售假冒“芳奈儿”的伪劣商品。芳奈公司认为,淘宝不积极采取充分的技术措施全面删除、屏蔽第一被告店铺相关侵权产品信息,也未关闭该店铺。

  对此,淘宝方面回应称,他们一直积极配合处理。不过,淘宝最多的一天收到各种投诉、反馈有10多万条,要处理必须排队。而且,淘宝也在接到通知的几天后就按要求删除了芳奈公司提供的所有链接,至于9月30日进行公证的那条链接,芳奈公司并没有提供给淘宝。

  淘宝还称芳奈公司在要求淘宝删除链接时,在投诉通知函的声明中称除这些链接网站外,其他在淘宝上销售“芳奈尔”产品并未侵权。但芳奈公司说,那个声明是淘宝的格式合同,并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思反映。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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