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的产品贺普丁(拉米夫定片)将在近日贴上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是外资药企首次将自产药品纳入到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码体系中。
GSK公关部负责人张飒英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GSK的其他药品、包括进口药物,都在考虑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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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到电子监管码体系中,初步匡算可能需要上亿元的改造成本。
“外资药企的认可无疑是一种积极的信号,表明他们也能够融入到中国的监管体制中。”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如是认为。外资药企的合作态度,让步履维艰的电子监管码推广现出一线曙光。
自2007年10月起,国家药监局就陆续对麻醉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重点药品实行电子监管,监管部门希望到2012年2月底,能够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然而,除了今年在基药领域强制推行取得成功外,几乎没有企业主动参与到监管体系中。
由于药品的特殊性,除了通用的商品码,药监局试图推出监管码进一步实施质量追溯的监管,然而一直得不到企业的配合。“推行监管码是好事,药品安全与否最重要的环节在终端,而医院并不配合建立数据系统,因此质量追溯实际上是断链的,起不到效果。”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告诉记者。
此外,成本提升也削弱了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的积极性。质量追溯系统供应商北京爱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朝晖告诉记者,企业购入一套完整的赋码系统,费用在几万到几十万元之间,同时,内部质量控制流程也要做相应调整,这部分的成本更高。
电子监管码背后还隐含诸多利益博弈。
目前多数零售药品都有13位的国际物品条形码,是普通商品最广泛的编码方式,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放;而药品电子监管码由药监局主管,是一套有20位的编码。同时使用两套编码系统显然存在资源浪费,但“两码合一”的建议却由于两个主导部门利益的冲突难以取得进展。
目前,具体运营电子监管码的企业是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由这家公司直接“包办”药品电子监管也曾引起一片非议。“这家注册地在百慕大,且每年盈利为负的企业,为何能够独家承担电子监管码的推进?”一位行业人士称。
“编码之争”还在持续。本报记者获悉,就在11月底,商务部召集约20家国内大型医药商业公司商议,筹划从物流环节建立有效的质量追溯体系,试图推广新的“物流码”来替代原有“两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