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艳)昨天,中石油股份公告称,与母公司中石油集团合资成立自保公司,主要经营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不过,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对此投出反对票。
据介绍,1月4日中石油股份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出资协议,双方同意设立自保公司,注册资本
50亿元,分别拥有该自保公司股权的51%及49%。注册资本中,中石油集团出资25.5亿元,中石油股份出资24.5亿元,均以现金出资,注册资本将在取得保监会批复后十日内由出资人悉数出资。合资企业拟名为中国石油专属自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股份内部人士称,石油行业具有高风险和专业性特点,目前的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本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为满足高风险和海外项目风险管理需求,平衡商业保险支出,确保出险后保险赔付执行效果,决定设立该企业。
就成立自保公司一事,中石油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投反对票,希望公司进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险方式。对此,中石油内部人士称,陈志武董事的建议公司会听取,但不影响自保公司的建立。
据了解,陈志武是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编者注:对于此事,搜狐财经联系了正在美国的陈志武教授,陈志武表示,不便就上述问题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