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三 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34060万股为基数,每 10股派0.2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 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五、通过关于购买丹东热电项目前期形成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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