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国九条”是“万金油”,这话还真是不假。谁个都可以来摸一摸,哪个地方都可以涂一涂,不论是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的,还是妨碍市场健康发展的,都打出个落实“国九条”的金字招牌来。中小企业板块的推出如此,批准上交所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如此,甚至就连新股的加速发行亦是如此。还有日前深圳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发展资本市场工作的七条意见(以下简称“深七条”),它打出的招牌同样还是“贯彻落实‘国九条’精神”。 对于“深七条”的出台,虽然市场上也有人将其称之为“利好消息”,也有人认同了“深七条”是贯彻“国九条”精神的又一体现,但仔细阅读“深七条”的具体内容,笔者对这种观点与看法实在是不敢苟同,而对“深七条”本身也实在是不敢恭维。以笔者拙见,“深七条”不仅不是利好,相反还是一个大利空,它是对“国九条”的断章取义,是股市发展的一次大倒退! 投资者都知道,今年2月1日出台的“国九条”作为一项规划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与过去其他文件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首次把“投资功能”提升到与“融资功能”并重的重要位置中来。长期以来,中国股市一直都只重视融资功能,为国企融资提供服务,融资高于一切,这就是中国股市里惟一的功能所在。然而,“国九条”明显地改变了这种提法,明确提出要“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要改变“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可见,“国九条”在指导思想上已经发生了从“重融资”向“重回报”的转移,使股市的“投资功能”成为与“融资功能”相并论的重要功能。其二,是首次把“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放在了一个特别显要的位置上;发展资本市场不仅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要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对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表述,也是在“国九条”里第一次出现。其三,是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并且着重强调“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正因如此,“国九条”又被认为是一份保护流通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它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利好,它让投资者看到了中国股市的希望所在。 然而,在“深七条”里,投资者完全看不到“国九条”里的这些重要内容,这些“国九条”里的重要内容在“深七条”里都被砍掉了,以至于“深七条”里所留下的不过是一些赤裸裸的融资内容。于是在“深七条”里,股市又回到了融资高于一切的时代,融资又成了股市里的惟一功能。为说明这一点,在这里笔者不妨对“深七条”作一个简单的“走马观花”。 作为“深七条”的第一条,提出的是“深圳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它是对七条意见的概括提炼,或者说是对另外六条意见的提纲挈领。换一个角度,我们不妨作这样的理解,除去这提纲挈领的“第一条”,“深七条”的实质意见是下面的六条。 而在余下的六条意见中,第二条与第六条可以说都是融资的内容。第二条意见是“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此,一方面是要“努力把深圳建成面向全国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当然这是针对中小企业板来说的;另一方面针对主板的要求是“提高深交所现有主板的融资功能”。而有此两点还不够,还要“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建设统一的产权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板输送丰富的上市公司资源”。可见“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实质就是要多融资,多多融资!而第六条意见,更是直插主题了: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圳市国资部门将牵头研究、协调和推动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中由集团企业部分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采取吸收合并、增发、发行新股等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积极推动本地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由此看来,在深圳市政府的眼里,深圳的本市企业已不能只满足于小打小闹地融资了,而要通过整体上市到股市里来大圈钱,圈大钱。 也正因如此,于是这第三条“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第四条“完善资本市场创新体制”、第七条“努力营造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也就完全变成为是为第二条与第六条的融资服务的条款了。而第五条“进一步加强深港资本市场合作与交流”所表明的不过是深圳市发展资本市场的一种优势罢了,其实这同时也是深圳的弱势所在。把它单独列为一条,感觉意义并不是很大。 可见,“深七条”的实质内容就体现在第二条与第六条上,其宗旨也就是融资、融资、再融资,而由于“深七条”失去了对投资回报的追求,失去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于是这种融资也就变成了赤裸裸的“圈钱、圈钱、再圈钱”。因此,这样的“深七条”,它不是对“国九条”的一种倒退又是什么?因此,面对打着落实“国九条”旗号而推出来的“深七条”,笔者不能不感到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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