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错在哪里? 很多人说错在减持的价格上,错在“同股同价”上。 表面上看,的确如此。 “同股同价”的减持原则是财政部确定的,当时的财政部长项怀诚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公开评论,国有股减持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利好。项财长的评论专业到“利好”的运用,但是市场并不给项财长面子。 站在项怀诚的角度,国有股减持当然是利好,而且是重大利好。想当初2000年国有股减持试点时,选择黔轮胎和中国嘉陵<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价格原则是在净资产值以上,10倍市盈率以下,但即便如此,黔轮胎和中国嘉陵的减持最终也是不了了之。原因之一是对所谓10倍市盈率的认识上,管理层定的是三年平均数,而投资者认为应该是当年数,差别看上去不大,但是这两个公司的业绩都是逐年滑坡的,因此算下来每股有0.20-0.40元的价差,总数并不大,却给人管理层言而无信的印象,执行不下去是自然而然的。 “同股同权,同股同价”,作为一个原则没有错,什么情况下没有错呢,在同一个市场里面。 那么,国有股和公众股是同一个市场的产物,同一个市场的交易品种吗?不是,国有股属于非流通股,公众股属于流通股。中国的A股市场是流通股市场,B股也是流通股市场,曾经存在过的NET系统和STAQ系统是法人股市场,法人股属于非流通股,但现在中国没有现成的非流通股市场,因此包括国有股在内的法人股的转让只能在场外进行。 国有股减持的错误是将一个正确的原则用在了一个错误的地方,性质是试图改变游戏规则。 这才是要害所在。 逐利无可非议。2001年初正是中国股市屡创新高之时,上证指数一直在2200以上徘徊,不但出现了126元的亿安科技,而且还出现了一批诸如清华同方<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在内的百元概念。这个时候国有股减持,而且是在A股市场减持,如果按净资产减,不要说国务院不答应,全国人民也不答应,项怀诚也顶不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大帽子。项怀诚谋求国有股减持的利益最大化是正常的,角色的责任使然,如果是在场外,无可非议,但是一旦超越了场内场外的界线,就让一切变得充满争议。 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是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是为了充实国家社保基金的缺口,减持的份额不过10%,数量和IPO总数相比微不足道,和全流通是两回事,从发点和终点者不同,但是,凡事就怕联想。 投资者马上就能联想的是同股同价减持这个口子一开,那么,未来其他的90%的国有股也按此减持怎么办?国有股如此都在场内减持的话,意味着60%的非流通股将进入市场流通,市场将扩容60%,在资金一定的情况之下,市值的价值将不可避免的发生大规模位移,崩盘也就不可避免,这种风险谁能扛得住? 谁也扛不住! 这就是改变游戏规则的代价。 市场还是那个市场,但是玩法不一样了,这个市场还怎么玩? 破坏游戏规则的尝试并不是始自国有股减持,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多起,不过大多数偷偷摸摸,浅尝辄止。 四川长虹<行情资讯 论坛 点评>是一例,1995年四川长虹配股,国有股大股东弃配,于是产生了大量的所谓“转配股”,由国有股配股权转化而来的社会公众股,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又由承销商包销,这部分股权按理不能进入流通市场,但是在四川长虹配股上市的当天,投资者就发觉有关券商大量抛售转配股。此事当时引起轩然大波,证监会明确规定国有股法人股派生的股份都不能流通。 哈医药是另外一例。哈医药代号600664,1993年6月29日就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哈医药的业绩非常好,但是直到1999年南方证券配股配成第二大股东之前,哈医药的股价长期在5元钱一带徘徊。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哈医药在上海投资者眼中从来就是一只垃圾股,这个垃圾指的并不是它的业绩,而是哈医药大股东的“为人”。早在上市之初,哈医药的大股东就悄无声息地将一批法人股投到了流通股市场,事情败露之后,哈医药从此在上海市场成了一只人见人躲的“瘟股”。 四川长虹和哈医药为什么会有人冒险?说来说去一个字“利”。马克思说资本的每个毛孔里都浸透着血汗,利润率达到100%的时候足以让资本家去杀人放火,在法人股转化成流通股500%以上的利润面前你还能指望有多少人保持君子的风度? 在“利”来“利”往的资本市场,君子和小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取之有道。君子讲“道”,讲规矩;小人不讲道,不讲规矩;伪君子则想方设法绕“道”,想方设法改变规矩。他们或欺世盗名于密室,或招摇撞骗于论坛,或慷慨激昂于媒体,或指鹿为马于官场,目的只有一个,把水搅浑,浑水摸鱼。可怜散户不知道,错把李鬼当李逵。 其实,法人股市场的开放一直被一部分机构投资者视为中国股市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中国的第一批富翁大多数都和股市有不解之缘,他们的发家就始自一级市场和一级半市场,尤其是收购低于面值的法人股,往往在公司上市之后就会产生巨大的裂变,财富瞬间膨胀,他们不是财富的掠夺者,但却是财富的享受者。据水皮的了解,鼓吹全流通的人中间,除了心术不正揣着明白装糊涂的经济学家,主要的动力就来自于手中握有大量法人股的机构和个人。机构中间又尤以券商为代表,不少券商还指望变现手中的法人股以生产自救,个人就更不待言,不少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当时就是以法人股的名义流入个人手中的,本身就是非法的。有人不明白那些券商何以热衷全流通论坛的赞助,经济学家中间有不明市场的书呆子,难道券商也不明白这是对市场的冲击?还有些人不明白那些私募基金何以热衷于全流通的鼓吹,出书者有之,集会者有之,难道他们也不明白这是对市场的搔扰?他们不是不明白,他们是有利益在其中,一旦法人股能进入流通带给他们的要远远高于目前他们在市场中的损失,这叫对冲!跨市变现! 国有股减持当年是财政部热衷的,国务院叫停后,证监会却有人对全流通上了瘾,一会要定原则,一会要选试点,国资委不急证监会急成为2003年以来中国股市的一大怪现象。既然如此,国务院的“6·24”决议岂不是废纸一张吗?这是哪家的规矩?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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