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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讯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改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将于2004年10月30-31日,在海口联合召开“政府转型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国际论坛” 搜狐财经将全程直播本次活动。
李曙光教授:我想讲三个问题:我想呼应一下小敏讲的政府转型的动力在什么地方?政府转型的动力无非是三种意见,一种是这种动力是来自政府的本身,第二是来自底层的呼声,第三来自于一种改革26年来带来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
我想有两个比较好的例子来说明中国目前转型要达这个目标,这个目标一直是我们下一步政府转型主要要关注的问题。一个例子是证券市场,股权的市场。第二足球改革。我认为这是政府未来改革、政治转型的缩影。也就是下一步政府改革要走到一个什么样的地步。我们讲中国市场经济有两种市场,一种叫好的市场经济,一种叫坏的市场经济。中国目前,我认为是处于不太好的市场经济,因为是初级阶段。我想进一步深化这个话题,实际坏的市场经济分两种,一种叫畸形的市场经济,一种叫混乱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我们处于畸形的市场经济,是以政府管理为主的质疑的经济。足球的改革实际是对中国的传统的畸形的市场经济来自各个投资人和利润人开始和代表政府力量的足协进行谈判,我认为这是一种博弈开始出现了。全球通的股权问题,也是来自中小股民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弈。我认为中国政府的转型不仅要看到目前主要面对的畸形市场经济,下一步也要面对混乱的市场经济。那么在畸形的市场经济之后,必然有一段混乱期,也就是谈判、妥协、退让的过程。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出现好的市场经济。政府转型在很长程度,我认为是不仅仅是简单的是从建设性的政府转为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还要更好的对付未来的畸形市场经济到混乱的市场经济的过渡。这是我第一个观点。
第二观点政府转型的权利边界在什么地方?也有两个例子,一个是宏观调控的例子,26年的改革,是伴随中央政府不断的宏观调控。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的权利有没有边界,他的合法性如何?当然宪法、人大常委的决定,都说政府有这样的职能可以进行宏观调控。是不是事无巨细,政府都要进行宏观调控?宏观调控需不需要调控?宏观调控的后果是不是政府也要相应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认为这是法制政府以后必须要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宏观调控有正的效应,同时也会有负的效应。那么当出现负的效应的时候,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承担相应的后果,来解决问题。从法律上讲,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他的权利应该有边界,也就是守法的边界。宏观调控也要守法。另外一个例子,在中国讲政府转型,非常重要一点,中国政府和国外不同的是他控制了非常巨大的国有资源。我们讨论政府转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的权利太大,特别是控制资源,国有权利的太大。我们谈政府转型,我们讲政府是大的方面,对于行政机构的支配、国有资产的调配,我觉得有立法来限制。那么在政府调配国有资产的能力让他下降,甚至是退出。最近我写了一些这方面的文章,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我们下一步政府转型很大程度上如何对他如何调配政府资源进行限制,所以政府的边界是很重要的。
第三观点,政府转型下一步转型的路径是什么?政府的转型需要法律的转型。法律转型与政府密切相关的是涉及到大量的行政立法。象最近谈到的《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许可的范围进行限定。我个人认为,目前的行政许可法》只有中国才有,本身就说明中国政府的权利太大了,没有边界了。所以给政府在六个领域才有这样的权利,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才有权利设定这个行政许可权。但是仅仅是这个行政许可法,还有行政处罚法等这些立法还是不够的。对于行政许可法设定的,折算作为可以许可的范围,还要作出很严谨的法律解释。我们对政府哪些许可的事项要作法律上的解读或限定。更重要的是,不仅对政府的法律许可作限定,应该在行政许可的后面是行政诉讼,更重要的是宪法诉讼。一旦政府乱作为,或者不作为,或者政府的行政行为造成老百姓、公民、社会其他的组织,政府的这种赔偿是可以诉讼。或者政府对信用承诺的违反,是可以通过可诉讼的机制,不是简单的刑事诉讼法,可能更重要的是启动中国的宪法诉讼。这一步在讨论政府转型的时候要讨论的问题。也就是把不可诉讼的法律许可转为可诉讼的法律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