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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大学校园中,存在着一个相当扎眼的反差:一方面是大学校园越来越富丽堂皇,大学教师也越来越富裕;另一方面则是贫困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穷。
有统计说,从1984年至今的20年间,高校教师年平均工资增长了17.8倍。2003年,高校教师平均工资超过2.33万元,这还只是部分大学教师收入中的小头。在一些好一点儿的高校,教师收入已经超出白领阶层。北京一所大学教授年收入最高的约为10余万元,一般平均为7万元至8万元。据说,汽车展都办到了大学。
这无疑是好事。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万;特困生为5%~10%,约160万。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授的调查表明,贫困生的比例还在增加。1998年到2002年间,月生活费低于90元的特困生的比例,从1998年的6.2%增至12.3%。在北京师范大学,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贫困生的比例从16%激增到41%。
看到自己的学生中有越来越多的贫困者,不知教师们作何感想。同时,这些年各地的大学都在大兴土木,大学校园越建越大,大学的建筑也越来越奢华。住在华丽的校园内,贫困生又是怎样一种心情?
先不管教师或学生的心情。人们可能会想到一个问题,大学的奢华、教师的富裕,与学生的贫困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
我们倒也不能因此断言,学生的贫困是由于大学收费。问题在于,这些学生的家庭本来就是贫困的,但他们又决心让孩子接受大学教育,希望以此来改变孩子的命运。不幸的是,高等教育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因而大学生必须付出成本。这是一个难解的悖论。
政府应当帮助这些贫困生吗?对此人们可以争论。不过,一直以来,政府都向高等教育提供大量财政拨款,这些拨款大部分直接拨付学校当局。据统计,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177.96元。假设一个大学拥有两万学生,则其获得的财政拨款为1.2亿多元,也算是一大笔钱。而这些拨款大体上可以被分为三部分: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工资与福利,学生的补助金、奖学金及医疗、生活补贴。假定政府的拨款是既定的,则用于大学、教师的部分与用于学生的部分之间存在此涨彼消的关系。
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投入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变化:大量财政性教育投入由教育部门以各种各样“工程”的形式分配给政府所选定的大学。这些“工程”大多数以推动大学基础建设为目标,扩建、改建校园,建设教师宿舍、聘请教师,并形成一种攀比之风。
尽管没有找到相关统计数据,但大体可以断言:在大学所得到的财政拨款中,用于大学设施建设和教师福利的部分增加的速度,快于用于学生福利的那部分,后者甚至可能在绝对下降。
这样的投入模式,可能会有助于大学吸引更多人才,并为从事科研创造较好条件。但是,大学不仅仅是大学的、教师的,也是大学生的。而且,从根本上来说,政府创办大学,为的是培养大学生,而大学和教师本应服务于大学生的。那么,在财政投入上,似乎也应拿出更大比例资金直接由大学生支配。
也就是说,有必要改变财政资金的使用模式。在不改变财政拨款总额的前提下,改变财政资金的流向,从原来拨给大学的经费中拿出更大比例,通过补助金、奖学金的形式直接分配给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也可以参考“教育券”制度,政府将高等教育拨款的相当大部分按人头分给大学生,大学生以其缴纳学费,这样可以部分减轻家庭的负担。这样利用财政政策,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缓解校园内的贫富分化。
另外,社会对高等教育的资助,也可能需要从资助大学稍微向资助大学生倾斜一下。不少富商或企业捐助大学建造大楼、开设讲座,这更多的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做点儿雪中送炭的事、多帮助一下贫困大学生呢?资金用于这方面的边际效率会更高——当然,这需要政府为私人开办基金会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