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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警惕外企大面积“制造亏损”》的评论,该评论引用的主要材料援引自8月17日早报B9版的一组专题报道。该评论及早报先期的报道迅即成为各新闻(门户)网站的热点话题。
在华外企多半不是经营性亏损,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亏损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光去年一年,在华外企通过“制造亏损”,使咱们流失税收300亿元。损失数量惊人,但国税官员却坦承“这只是保守的估计”。
更揪心的是,在华外企大面积“制造亏损”的问题,并非今日才突然暴露出来,自咱们决定打开国门鼓励外方来华投资起,这个问题始终相伴相随。开放已26年,若以20年划一道杠杠算笔总账,其间咱们所流失的税收不知还要放大多少倍?
读者们是否有所留意,这个问题虽说每过一个阶段总有个别媒体去“碰”它一下,却始终兴不起大的“浪花”。我以为,首先是有关机构不愿披露翔实的信息———这事让人感到“痛”和不光彩;其次,通过“制造亏损”少缴税的事,不光在华外企做得不亦乐乎,咱们自个的内企热衷于此的也不在少数。若从每年税收减损的总量计,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就是说,“坏样儿”是咱们自个树立的,外企跟着学“坏样”,直至“互相学习”,彼此彼此……
许多国家,别说是企业,就是个人,要想玩花招而少缴税是很难的。同理,那些个在华的外企,在自个的母国,多半也不敢那样去干。因为成熟的市场化国家有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和健全的市场秩序,建立于成熟市场经济形态和健全市场秩序之上的税收征管制度同样是成熟有(高)效的。那样的制度安排下,通过玩花招儿“避税”,往往是难以得逞的。
反观咱们及同处于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内企还是外企,非法避税(合法避税在国外属正常现象)几乎成为经济领域内的一个“通病”。制度经济学有个重要观点叫“制度重于道德”,如果承认这个观点带有普适意义,拿它去分析在华外企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大面积地“制造亏损”,问题首先出在咱们自己。正是咱们还不成熟、不完善、多有漏洞的相关制度的软弱无力,才使如此之众的在华外企无所顾忌。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马克思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内在作用机理多有深刻阐述。沿着思想巨匠认识世界(事物)的辩证“理路”,具体到成熟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包括其中的行政规章和法律法规),它首先有赖于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其“奠基”,而成熟的市场经济秩序又首先依赖于有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说眼下国内市场经济形态之不成熟,又首先因为咱们仍处于经济与社会的转型阶段,因为“转型”———旧的制度正在失灵,新的制度有待建立、完善与成熟;还是因为“转型”,咱们的经济与社会充满着矛盾和种种不如意,譬如在华外企“制造亏损”带来的巨额税款的流失。
基于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包含有正面的推进作用和反面的制约作用,基于国内政改长期滞后于经改的现状,现阶段促进市场经济形态的成熟,尤须在政改层面发力,促“政治力量”与“市场力量”联手,共同打造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是为从治本层面解决外企(也当包括内企)税收流失最管用的途径。由“点”到“面”———解决整个经济领域的其他深层次问题也是如此。
最后作个辩白:以上“谬论”并非为非法避税的在华外企开脱,也十分赞同从加强税收征管(治标)的角度约束在华外企。只是有一点必须反复强调,惟有加快改革方可化解经济社会领域的种种不如意。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