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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围绕支持非公经济“36条”这个热门话题,早报“财经观察”聚焦浙江。本期观察则把聚焦的视点切向江苏。
在非公经济范畴内,很大程度上,聚焦江浙两省,其实就是聚焦苏商和浙商。
积26年之修功,天下浙商已声名远扬。
“社区公司主义”破产———“苏南模式”终结———产权落地改制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江苏大地风起云涌,“脱胎”了成千上万的苏商,加上原有的,苏商正奋力追赶浙商。
读江浙两省新出炉的2004年度经济与社会发展报告,两省国内生产总值之和占到全国近七分之一,而两省非公经济生产总值之和则占到全国总盘子的近五分之一———如此分量谁人创造———苏商和浙商!
“36条”公布前,供民资施展拳脚的空间处处受限,不受限的行业和领域,则时不时受到歧视对待。但就如“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商人从不惧怕限制、歧视和垄断,尤其是苏商和浙商。
观中国当代非公经济发展史,民资的力量、影响、诉求、作为恰恰在限制中不断突破,在歧视中持续壮大。浙江民企协会秘书长告诉我,“36条”之前,前后10年间,仅浙江本地,浙商通过“曲线救国”方式,进入垄断或禁入行业的民资就达数百亿元,若扩大视野于国内,浙商投入的“违规资本”究竟有多少,但凡谁也难以确切统计。论资本对垄断的冲击,苏商也不是等闲之辈,譬如,国内第一个由民资控股的城市液化气项目,始作俑者就是一个叫黄丽泰的苏商……
简言之,观当今天下商人———论敢作善为的“智商”,当首推浙商和苏商。
有了上文作铺垫,不难发现,日后随“36条”被逐步贯彻落实,天下商人的机会并不均等,得益于观念理念、资本实力、操作经验等诸方面先行先为之整体优势,苏商与浙商的机会显然更大、更多。尽管苏商的总体实力尚逊色于浙商,但未来的新一轮民资扩张中,苏商的机会不比浙商少。
本周一,早报“东方评论”《期待“36条”成为非公经济发展分水岭》一文中,我对“36条”之后非公经济的发展态势作了粗略分析。昨日,同事吴晓波则在《“放开”是一次更大挑战》一文中强调:“对中国民间公司来说,放开并不完全意味着机遇,选择可持续、有机会的行业进入才是一个更为严峻的战略课题。”在这个语境下,浙商与苏商,资本继续扩张无异义,着力点则会有所不同。
一般性竞争行业,可供浙商继续发力的空间已经有限。苏商则不同,由于市场化(民有化)程度低于浙江,可供苏商挤占的市场空间大于浙商。
垄断性行业,由于开禁前涉足的程度有差异,论操作手段与经验,苏商不如浙商,但在新的起点上,苏商与浙商在本省乃至在外省发力的机会大致均等。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虽说两者起步都不晚,但毕竟双双涉足有限,苏商与浙商皆大有可为。
还有三个方面值得分析一番:
其一,如果说浙江县市之间市场化程度相对均衡,浙商下一步的扩张主要着力于到省外实施更大规模的“跑马圈地”,那么,眼下主要“囤积”于苏南的苏商则会加速向苏中直至苏北扩张。一是苏中、苏北民有化程度低于苏南,“机会利润”相对较高。二是苏通及沪崇苏大通道业已动工,为苏南辐射江北提供通衢之便。
其二,江浙两省政府转型程度有别,相对于浙江,尽管有了“36条”作为相同的政策“起跑线”,但江苏可供开发的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空间大于浙江。“政策放一寸、生产长一尺”———此乃苏商较之于浙商的更大机会也。
其三,从“操作”层面,我和晓波先生都不信有了“36条”,非公经济能自此走上坦途。但从“时间”层面,前景当可乐观。没有阻力,缺乏了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非公经济这台“时代大戏”就会失去“观众”,“演员”本身则缺乏了表演(博弈)的激情。从以往的历史看,从政策到法律法规———哪一次直至哪一处突破,不是民资与垄断资本捉对厮杀的结果?
在发展非公经济的中国当代商人阵营中,我们有理由像看好浙商那样寄厚望于苏商,理由我不再穷举,只说根本性一条:因为他们都是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代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