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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地产过热问题,2004年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一些城市房价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反而逆势而上,甚至更加狂飙不止,个中原由,耐人寻味。
出现这种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应引起我们警惕和担心的是,房地产腐败对房价非理性上涨的推动。不可否认有一种事实存在:个别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结成“利益联盟”,沆瀣一气,上下联手,施其鬼蜮伎俩,从中牟取暴利。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房地产腐败祸国殃民,危害甚大。我们必须将其昭然于世,令其在光日之下无所遁形;也应以雷霆手段,严厉制裁,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
房地产腐败应引起高度重视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导,一些党员干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具有世界自然景区和文化遗产双重身份的庐山风景区,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
此消息一经报道,舆论哗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震动。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村民砍一根竹子都是犯罪的地方”,明目张胆毁林建墅,为逞一己之私欲,无视纪检监察机构,无视法律、法规,这是何等的肆无忌惮,何等的嚣张?虽可置众怒于不顾,却岂能奈何国法天理?!此辈完全低估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
事件本身已让人气愤填膺,而事件折射出来的东西尤其值得深思。庐山风景区莲花洞上演违法兴建别墅闹剧之时,恰恰正是全国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的时候。最令人费解的是,“发现”这一问题的,并不是当地的国土、建设部门,也不是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而是远道而去的记者。
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惟独纪检却不知道?对此,反腐专家邵道生一语道破天机:“土地腐败”损害的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利益,他们属于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无反抗力,在权力机构亦没有像富豪那样的“代言人”,而他们面对的是“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利益同盟”,面对的是地方有权人的“强大的权力机器”,怎敢奈何?怎能奈何?又能奈何?
而业内专家指出,“房地产腐败”对农民来说,集中表现在:征用农民土地时,拼命压低土地补偿款;“房地产腐败”对城市居民来说,集中表现在压低拆迁补偿款,拼命抬高城市地价,进而抬高城市房价。对于农民土地补偿款和居民拆迁补偿款的侵害,前一阵子由于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势干预,现在已经初步得到遏制。现在,“房地产腐败”对群众的损害,更突出地表现在拼命抬高城市地价,进而抬高城市房价上面。
不完善的制度是房地产腐败之重要根源
许多人对于香港前财政司长梁锦松 “买车事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作为财政司长,在财政预算案公布调高汽车首次登记税税率前,梁锦松购买了一辆凌志轿车,涉嫌避税19万元。尽管梁锦松强调并非预先知道要加税而“偷偷”买车,但是他却最终因此而去职。后来,梁锦松还差点因此而遭受起诉。后经律政司长达5个月的调查研究,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梁锦松“偷步买车”是“故意及蓄意”避税的前提下,虽属“不当行为”,但未算“严重”,这才选择不作起诉。
反腐败是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对于香港特区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学习借鉴,对于反腐倡廉工作无疑大有裨益。更何况,大陆在房地产方面的土地批租制度,主要学自香港,因此,在引进土地批租这一概念和做法的同时,学习借鉴相关的反腐败措施也应该不是可有可无的吧。
炒房,在一定程度上,是否有利于搞活房地产市场?对于这样的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探讨,自然很有必要;在实践中有待观察,也属正常。如果退一步说,允许一般的政府官员炒房,人们或多或少也可理解。但是,允许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主要官员公然炒房,恐怕就很难让人理解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这方面的相关措施,人们很难看到只言半语。
近水楼台先得月。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房地产热点城市,在炒作房产屡屡发财的人群中,一马当先的恰恰是那些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官员。这些人炒作房产,自然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房地产开发商常常要借助于他们的优势,于是两者往往会一拍即合。
据透露,开发商所开发的大楼盘中,一般来说,都要留出一定的比例,给那些关系户。对于一般关系户,开发商一般给个优惠价也就算了。而对于那些重要者,开始时,开发商往往只是先象征性地预收一点房款,待以后,房价上涨了,“重要炒房者”将房子转手倒卖了,开发商才正式收取房款,也就是说“重要炒房者”无非是报个名,是稳赚得差价的。
这样,即使日后纪检委查起来,也够不上“行贿”、“受贿”,而且,只要“重要炒房者”本人不直接出面,甚至恐怕连灰色收入也算不上。这也是一些污吏贪官积极参与炒房的根本原因之一,目的无外乎两点,一是钱多了还想更多,二是通过此法将钱洗白。
严防腐败造成房价非理性上涨
房价上涨可以让那些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炒房者大捞一笔,那么,房价万一下跌了,对他们有没有影响呢?自然会有影响。但是,那些“重要炒房者”所炒的房子,一般来说,会由开发商原价收回。因此,房价即使下跌,对于那些“重要炒房者”,可以说毫无影响。
而且,只要有“重要炒房者”尤其是那些“重量级炒房者”参与的楼盘,在他们手中的房子没有脱手前,房价下跌的可能性,一般来说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开发商很乐意“重要炒房者”参与到其开发的楼盘炒房,也很容易与“重要炒房者”结成“利益联盟”。当然,如果开发商与官员之间,早就是“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关系,早已结成“腐败联盟”,那就更不用说了。而从本质上来说,“利益联盟”与“腐败联盟”,恐怕仅一线之隔,仅一步之遥了。
由于这“利益联盟”或“腐败联盟”,正如反腐专家邵道生所说的那样,是“有权人”和“有钱人”之间的“利益同盟”,坐拥“强大的权力机器”。因此,当“利益联盟”或“腐败联盟”所开发、所炒作的楼盘价格不上涨,甚至原价也卖不动时,“联盟双方”虽然也焦虑,但是,这种焦虑与小老百姓那般害怕金钱的损失而担心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的焦虑是有所不同的。他们所焦虑的,是在抬高房价时,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为做到“只涨不跌”,“利益联盟”与“腐败联盟”所采取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炒房直接抬高房价,二是通过抬高地价进而抬高房价。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手段是后者,当然危害最大的,也是后者。现简单介绍一下:
一是通过炒房直接抬高房价的方法。
当“利益联盟”与“腐败联盟”所开发、所炒作的楼盘价格不上涨,甚至原价也卖不动时,他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他们“楼盘”所在的区域少供地,甚至不供地的方式,使房地产市场,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促使房价事实上的上涨。另一方面,在没有后续楼盘投放入市的情况下,他们调集资金做庄进行炒作,再配合以诸如什么炒房团要来了,海外游资要来了,房价今后要上涨几倍几十倍等虚假信息,以制造恐慌的气氛,逼迫自住购房者赶快下单,吸引投资和投机购房者抓紧购房。这样,真实的和虚假的混杂在一起,不愁房价炒不高。不愁自己的资金逃不出。
二是通过抬高地价进而抬高房价的方法。
这种方法,比起前面那种炒作房子的方法来说,是一种质的飞跃。相对而言,前种方法无疑是小儿科。只是,这种方法的实施,有赖于土地“招拍挂”的供地方式。
这种方法的奥妙,那就是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招拍挂”的供地方式来大做文章,而且由于“招拍挂”在一些人和一些部门眼中是反腐败的利器,所以,采用这种方法,他们可以堂而皇之,甚至不用担心会被人识破,而且,采用这种方法,更能吸引银行资金参与到他们的炒作当中来。
当“利益联盟”与“腐败联盟”所开发、所炒作的楼盘价格不上涨,甚至原价也卖不动时,他们一点也不急。他们所要做的,无非是今后在拍卖这楼盘所在区域的某宗土地时,得“邀请”一些“关系密切”的公司,来共同参与“招拍挂”。当然参加“招拍挂”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招拍挂”,努力将地价抬高,最好是能拍出所谓的“天价”。
在拍卖时,如果这宗土地不是与他们“关系密切”的开发商拍得。那么,以后这开发商是赚是亏自然是与他们无关了。他们的目的,反正已经达到,他们所要的就是拍出这“天价”的结果和效果。
而如果操作不当,这个天价的土地,由自己人拍得,那也没有关系,不用担心会损害自己人的利益。因为,一方面,在“利益联盟”或“腐败联盟”的共同努力下,如果继续炒作,今后不怕不将房价炒高。另一方面,在今后的房地产开发中,这个天价,可以通过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方式加以消化。具体方式是,由开发商从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等角度,提出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要求,政府部门经“慎重研究”后,予以同意。如果通过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方式难以消化,那么,也没关系,可以由开发商出面,找出这土地中种种不符合出让合同条款的理由,要求赔偿损失,或者直接要求退回土地;政府在“理亏”的情况下,予以赔偿,或收回土地。实在找不出不符合出让合同条款的理由,也不用担心,则可以由政府某一方面的“违约”,而导致“赔偿事件”的发生。
当然,土地拍出天价的消息,那是要大张旗鼓地予以宣传的。而后面这些动作,则必须得在极其机密的状态下,悄悄地予以进行。
而一旦当土地拍出天价的消息大张旗鼓地宣传出去,一旦当大家知道,通过“招拍挂”这一能够“真正”体现土地价值的供地方式,这一区域土地的楼面地价也已超过现在所售的(也就是“利益联盟”与“腐败联盟”所开发、所炒作的楼盘)房屋的出售单价时,大家无疑也就知道了今后这一区域的房价必定是要暴涨无疑的。
当然,这种“涨法”无疑会让许多人看不懂,一些人自然要担心这里面是否会存在泡沫。这时,一些不明真相(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知道内情的)专家学者站出来说,在存在需求的条件下,房地产不可能产生泡沫,即使有也是小泡沫。更有专家学者指出,泡沫有硬泡沫和软泡沫之分,只有软泡沫才会破灭,硬泡沫属于刚性的上涨,在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下,房价的上涨是刚性的,是供求和成本使然。
泡沫没有,或者说至少不会破灭,而房价今后是必涨无疑。专家的话无疑是值得相信的。于是,自住购房者停止观望,匆匆下了单;于是,投资者和投机者不再犹豫,抓紧下了单;于是,通过自住购房者、投资购房者和投机购房者,银行的资金也就放心大胆地源源不断地涌了进来。就这样,房价也就真的涨了起来。而房价真的上涨,证明了“没有泡沫”、“有也是小泡沫”、“至多也是硬泡沫”论者的正确。于是,后续资金更加源源不断地而来,房价也就更加上涨起来。
所以,“利益联盟”或“腐败联盟”这种通过抬高地价进而抬高房价的炒作方式,是极为可怕的。其可怕之处,就在于,只要“利益联盟”或“腐败联盟”愿意,这种方式是可以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地进行下去的,直至资金链因意外情况突然崩断而中止。而其最大的危害性也就在这种可以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上,在大家一片欣欣然中,将泡沫越炒越大,直至最终的破灭。(作者为人民日报社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主编)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