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上海市物价检查部门近日宣布,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抽查,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代理销售、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的经营者的14种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惩。
据悉,被上海物价检查部门列入严查范围的价格违法行为包括:销售商品房时不按规定实行“一房一价”或基价及其增减幅度等方法,公开标示价格;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售房合同中所标示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向消费者多摊公用面积,或让消费者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分摊面积等。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