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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第10届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国际会议在京开幕,记者获悉,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人,自上个世纪50年以来,我国累计报告尘肺病58万多人,相当于世界各国尘肺病人的总和。(《北京青年报》4月20日)
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危害的人超过2亿,我估计这个数字比实际情况要小。因为1600万家有毒有害企业,就业人数绝不止2亿人,实际受到职业健康威胁的人可能要比2亿人还要多。这一情况应该引起国家高度重视。
为什么有这么多有毒有害企业?这些企业存在都是必要的吗?什么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开办有毒有害企业?审批开办这样的企业,是否应该科学论证、严格把关?因为有毒有害企业多开一家,就会增加一处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环境。这样的企业不能“多多益善”,必须进行严格把关。
近些年,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盲目搞建设,有的企业造成了环境污染,已引起国家的重视,许多恶化环境的企业被关、停、并、转。这些对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子孙留下安全的空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对于一些对环境影响不明显、对人们的健康威胁却很大的有毒有害企业的治理,却有些忽略。造成这类企业发展膨胀,严重威胁了从业者的身体健康。
许多有毒有害企业,只管生产,不顾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已有多起有毒有害企业发生问题的报道,有的员工在有毒有害的环境长期工作,患上了严重的职业的,还有的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有些在有毒有害企业工作的员工,并不知情,也忽略了必要的劳动保护。有的就是知情,由于企业不提供防护设施,职工也无可奈何。
2亿人口的生命健康,受到职业病的威胁,应该是不小的社会问题。国家必须从现在开始,尽快建立劳动健康保障机制,为从业者提供无害安全的工作条件。要审查现有有毒有害企业,必要时进行关停并转;要严格审批制度,尽量减少有毒有害企业的数量和规模;要建立严密的企业制度,规范有毒有害企业安全生产;要加强管理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范围,不能仅仅由卫生部门监管;要严惩违规操作的企业,后果严重的要追究管理者的法律责任。不能让职业病的严重现状再发展蔓延下去了。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