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清:华夏时报评论部主任 |
于德清:华夏时报评论部主任 |
于德清:谢谢法人杂志还有搜狐财经 提供这样一个机会,跟各位专家学者进行现场交流。当初接到这个邀请的时候,我看是一个媒体沙龙,按照我本人对沙龙概念的理解,认为可能就是一次非常开放性的,而且也是随机性的讨论,所以也就没有专备讲稿。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我也接触了一年多的问题,这两天为参加沙龙也想了一个从哪个角度切入的问题。
作为一个新闻人,不是学者、专家,在有些方面谈的不是很专业,不过我认为,可以从问题的本身来切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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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企业社会责任来讲,企业责任和政府责任之间的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从政府来讲,在执行法规和监管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往往就导致“血汗工厂”在国内普遍存在,以及企业在执行环保标准方面大打折扣等等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承担自己法律责任方面做不到位,与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在当前政府责任不到位或者越位这样情况下,再来讲企业社会责任,确实有奢谈的成分。所以,未来要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从大的背景和大的环境来说,首先还是需要承担企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界定清楚,同时相关责任主体尤其是政府能够转变自己的职能和定位。
现在国内的实情也决定了政府的责任到位与否对决定企业是否履行它的社会责任存在非常紧密的关系。要让政府尽到对公民和企业的社会责任,这句话就设置了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将政府定位于什么。按照刚刚去世的美国的弗里德曼先生讲的,在强调政府为企业、公民做什么的时候,隐含的前提条件是,这个政府是一个家长式的政府。在福里特曼先生看来,政府不能凌驾于公民之上,其本质是基于人人平等,基于公民权利平等所要达成一定目的的工具。如果政府是个在公民之上的家长,那么公民就难以约束他的行为。尽不尽责任那就是随家长的意志而决定,他实质上拥有不尽责任的自由。政府如果是大家的工具和手段,那么,对于政府的作为就会被严格约束,他也就没有了不尽责任的自由。我们在谈到让政府尽到社会责任这句话的时候,也就是结合了现在的现实。我们现在的政府还不是这样性质的工具,所以我们首先要呼吁政府必须要尽到自己的责任。这只能说是非常现实的策略,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道理上应该是这样。现在倡导企业讲社会责任,让政府先承担起社会责任是一个路径。而从长远来看,政府自身的改革也是应该同步进行。无论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还是从中国未来发展的趋势来说,这都是一个必然的要求。
现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定义问题,从传播学角度来讲有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在里面。刚才谈的更多是从广义的概念来讲,也可以说从更加公众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
另外从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来讲,我们应该看到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到落地以及到中国以后的推广,都是基于市场自发的行为。因此,我认为,下一步的推行也应该有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逻辑的需求来进行。要基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国内形成相应的利益激励和惩罚机制。在这个方面,国内还是很不健全。比如在美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有很多这样的投资公司一直在做这样的事情,在金融市场中有很多基金,在选择他所认可的股票时,将企业在劳工、环保以及对其他方面的行为——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这方面的要素设计进去,这样对上市公司,对企业形成了改进企业责任利益激励机制。现在对中国来讲,中国金融市场的创新在2006年开始大踏步迈进,我们相信,在将来也应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责任编辑: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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