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69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其中2080万 股股份已获得上市流通权,下称:平原实业)和第三大股东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3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其中2080万股股份已获得上市流通权,下称:绵阳益多园)通知,截止 到2007年1月18日,绵阳益多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份 6066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32%),减持后绵阳益多园尚持有公司股份 2224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783%);截止到2007年1月19日,平原实业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份5573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967%),减持后平原实业尚持有公司股份61345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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