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6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十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1670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3.70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因2006年授信额度均已到期, 须继续向贷款银行借款,具体如下: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 人民币3亿元、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向 招商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及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 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
    四、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公 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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