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办案子、承包业务、职务升迁等收受贿赂 周文轩面临多项罪证指控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周文轩,涉嫌受贿93万余元。今日(19日)上午,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审理此案。
周文轩现年60岁,曾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周文轩被任命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6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提出辞去院长职务。当年1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据检方指控:1996年至2006年6月间,周文轩利用其担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北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武汉天立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某等单位和个人贿赂93.69万元、美金3000元、新加坡币3000元、港币9000元,并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
据悉,在被省纪委“双规”期间,周文轩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据检方透露,周文轩受审将面临包括以下罪证在内的多项指控——
●在周文轩夫妇的索取下,1998年,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其支付港台公寓的购房款及终生物业管理费共计68.60万元。1999年,周文轩夫妇将其舅弟价值22.36万元的两套住宅交给该公司,冲抵该公司为其支付50万元购房款的超出部分。1996年至2001年,周为该公司一系列经济纠纷案件谋取利益。
●1999年1月至2006年4月,周文轩10次收受武汉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周某贿赂款共计11.1万元、美元3000元,并为该公司和其投资的武汉某酒店在多起经济纠纷案件中谋取利益。
●2004年至2006年4月间,周文轩5次收受武汉某期货公司董事长何某贿赂款共计3.5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并为该公司诉武汉市和江岸区房产管理局的行政案件谋取了利益。
●2004年春节至2006年初,周文轩7次收受周某贿赂款共计2.05万元,并为其升任庭长谋取利益。
●2001年至2006年1月间,周文轩7次收受谢某贿赂款3.4万元,并为谢某追回奖金,以及为谢某老乡的公司仲裁案件的执行谋取利益。
●2004年下半年,周文轩收受武汉某集团公司董事长范某贿赂款1万元,并为该公司相关案件谋取利益。
●1996年春节期间和2002年下半年,周文轩3次收受丁某贿赂款5万元,并先后为其承揽某单位购买汽车业务和承接工程谋取利益。
●2002年下半年至2006年6月,周文轩多次收受武汉某电梯公司董事长王某贿赂款15.4万元,并为该公司承接电梯业务谋取利益。
●2002年7月和2004年8月,周文轩2次收受香港人陈某贿赂款9000港元,并为其投资的湖北某房地产公司被申请执行的货款纠纷案谋取利益。 (来源:楚天金报
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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