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五大行业中的60家大型企业,分两批被点名要求进行税收自查。这除了彰显税收“保增长”的巨大压力,也表明税收稽查制度的实施力度空前加大。
CBN记者近日从有关人士处获悉,2009年度税收专项检查自查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收官阶段。
“以往税务部门也会让企业搞自查,但像今年这样分重点行业公开点名,这样的力度近些年内实属少见。”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田雯琦对CBN记者说。
税收自查“动真格”
税收自查就是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出的程序规则,进行税收自我检查,自动调整,如果发现了税务的问题,要主动申报,主动更正。“如果自查后发现问题不主动申报,再被税务部门稽查发现,不仅需要补缴税款及利息,还涉及到罚款。”田雯琦说。
今年4月,国税总局稽查局发布《关于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五大行业(银行、保险、电力、通信、石油化工)中的24户大型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或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工作,在6月底前对2005~2007年三个年度的税收情况进行自查。紧接着,6月4日,国税总局再次公布第二批36家企业进行自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不少企业已经感受到,税务部门对税收稽查的力度明显加大。而金融危机以来的税收增收压力,或许也是稽查力度加大的重要原因。今年1~5月全国税收较去年同期为负增长,而年初定下的全年税收目标是增长8%。
CBN记者获悉,国税总局已经首次提出:把稽查作为组织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以往不太被企业重视的税收自查,今年被认为是“动真格的”。6月下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曾在其博客中爆料称,收到了税务总局的查税通知,而且名单中还有其他大量房地产企业。
据悉,上述60家大型企业需先开展自查,然后再由税务部门进行复核。“现在只是公布了两批,说不定还会有第三批、第四批。”安永转让定价服务高级经理洪吉丰对记者说。
不过据CBN记者了解,此次自查的范围远大于点名的60家企业。以山东为例,国税总局拟定的自查名单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而山东省局则把范围扩大到太平、天平、天安等保险公司所属省级分公司及中心支公司。
企业坦白“难题”
税收自查并不是新鲜事,但和以往相比,今年的力度将不得不让企业严肃对待。因为,税务总局稽查局在布置企业自查工作时非常细致,税务总局拟定了某些行业的企业自查提纲,让其详细自查,并把自查的税款如实上缴。
一旦企业自查结果上报,税务总局稽查局将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自查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企业集团将展开抽查和重点检查工作。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这不失为一着降低征收成本的好棋,但却让部分企业陷入了两难境地。在以往,企业对内部存在的涉税问题自有“分寸”。现在,若选择应付了事,好处是可能侥幸过关,少缴税款,但也有可能招来税务机关的重复稽查,从而带来更多损失;若选择坦白,则可能把以前3年的税务问题全部暴露,并补缴大量税款。
“税收稽查将对税收增收起到明显的作用。”田雯琦举例说,“2008年,仅针对转让定价的税收稽查,就追回了12.4亿元的税款,相比上一年增长了24%。我们相信,这个数字还只是起步,增长的空间还很大,关键是看人力够不够。”
目前,国税总局并未公布相关自查结果。不过一些省份已有数据披露。江苏省称,第一批自查企业共补税款1.14亿元,福建则是自查后共补缴各项地方税费4638.74万元、滞纳金446.89万元。(CBN记者熊剑锋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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