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县政府日前作出决定,出资6亿元人民币奖励一家民营企业。这项决定已经得到霍邱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而据报道,霍邱县2008年财政收入仅为7.05亿元。
据报道,霍邱县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但此前主要以出卖资源为主,没有进一步的深加工项目,而从河北引进的大昌矿业和霍邱县政府签订协议,上马年产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该项目需要投资20多亿元,建成后年产值66.7亿元、税收5.89亿元,可解决2500人就业,而霍邱县政府奖励的6亿元奖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由此可知,霍邱县政府出资6亿元奖励大昌矿业,确实是出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初衷。但是其中的问题在于,6亿元奖励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而霍邱县政府显然没有权力将纳税人的钱奖励给一家民营企业。虽然该项决定已经得到霍邱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但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就霍邱县政府的奖励申请作出决定之前,显然应当征求纳税人及民众的意见,如果当地大多数民众反对该项奖励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就不应对其予以批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这项决定前征求过当地民众的意见。
从霍邱县委书记权俊良在大昌年产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上所说的“要举县而为,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可知,霍邱县政府出资6亿元奖励一家民企,实是当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恰当行为,也是当前各地招商引资过程中各种乱象迭出的一个缩影。当前全国各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胡乱向企业让利、包括片面保护与维护企业利益现象,如有的地方以零价格向引进的企业出让土地,有的地方超越法律与政策规定免除企业若干年的税收等,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对引进企业包括制造污染在内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保护,导致国家与民众利益受到损害。而在此过程中,由于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弹性过大,与法律法规规定之间界限模糊,也导致部分官员假借扶持企业发展理由进行权力寻租,滋生各类腐败行为与现象。
通过引进企业与项目发展本地经济无可厚非。但是政府扶持企业发展,包括对企业让利、实施奖励等,显然应以不损害国家与民众利益、不损伤法律尊严、不损害地方长远利益与社会和谐为前提。但是由于在招商引资让利与奖励等方面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政策规定,当前各地包括安徽霍邱县政府巨资奖励民企在内各种非正常招商引资现象时有出现,导致国家与民众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尊严受到损伤,地方长远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影响。所以,笔者以为,当前亟待从国家层面上出台统一的招商引资让利与奖励规范,从政策上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的让利与奖励行为进行规制,以达到既通过必要的招商引资活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避免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无原则让利、奖励行为及违法保护现象损害国家与民众利益、损伤法律尊严、损害地方的长远利益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作者系南昌《信息日报》评论员、首席评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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