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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中小企业再获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3月11日00:01
  商报讯(通讯员陈阳康雯滔)顺义地税局为彻底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扶持并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获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比如:一家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按原政策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00×20%=6000元,而按新的政策规定,其2010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将是30000×50%×20%=3000元。

  顺义地税局表示,新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于正处在困境中以及那些即将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的中小企业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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