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已是当心下最热门的话题,从调控走向来看,出台已是必然之势。除了征税能否抑制房价之外,关于征税的法理依据同样也是争议的焦点,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开征新税和调整旧税必须经由全国人大批准,但现实情况似乎并不如此。5月20日,搜狐经济学人论坛就“征税的合理性”展开探讨,以下是现场报道:
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军宁:刚才有两点,一个是刘尚希说的不到万不得已不征税,我觉得这是非常审慎的原则,任何情况下税越少越好,还有一点跟李炜光讲的,如果这个税种外国有,中国没有,是不是构成中国开征的理由?我觉得不构成开征的理由。我们不能以税种是不是在某一个地方,历史上或者今天有没有作为在中国开征的理由,甚至税收的用途,税收的目的,我们刚才讨论房产税,开征房产税要达到什么目的?这个目的不能作为开征的理由,首先是程序的合法性,是不是经过正当的程序,不经过正当的程序任何征税的理由都不能成立,这是其一。
其二,不到万不得已不征税,中国面临的问题是事事都万不得已,无数的税在政府后面等着出台,政府早都感觉到万不得已,天天万不得已事事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这件事怎么处理?看一看中国政府机构的人员和支出的几何数字的膨胀,据我所知,北京市的市委副秘书长每个职位有十几个个人,每年他花掉多少钱没有人去想,那么多官员在那儿等着晋级,中国当务之急应该节制政府,缩小政府,中国根本问题还是制度问题,如果政府这条船无限膨胀的话,你就是把水全部注到船里面去也不解决问题。
另外就是征税程序的问题,征税对象、产权界定等等问题,现有情况下可能产生以下后果,第一个是有能力避税的人避掉了,没有能力避税的人还得交。
第二真正有效实施产生什么结果,第一会有大量的人离婚,这种离婚不是感情破裂,而是感情更牢靠了,如果实行房产税它会导致假离婚潮,就是摧毁了中国道德土壤,迫使人在道德上作假,为了逃避政府不良税收采取了这种做法。如果上门征税会导致抗税,像抗拆迁一样,会有很多新闻题材出现。
第三会加剧地方政府与基层的矛盾,刚才大家说了收房地产税弥补基层政府像村镇一级财政等等,但目前这样做法,地方政府被省市、县花掉了,基层没有拿到钱,基层除了名义,如果这些事情拿到桌面上讨论的话,基层政府与地方政府矛盾加剧。
第四会有更多的人会追问授权合法性,以及追问中国纳税人有没有授权,有没有代言制度表达自己纳税看法的追问,如果要发生后面真实的后果,除了假离婚之外,我赞成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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