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获财税扶持“三农”业务扩至县域支行
农行阵前受惠
财政部的税收优惠政策表明了最终的妥协:农行把可获扶持的“三农”业务,成功扩展到了有关县域支行
□ 本刊记者 张宇哲 | 文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IPO上阵前,获得税收优惠支持,已经成为惯例。
据本刊记者了解,从启动股改之初,农行就和财政部讨价还价。
近日,农行终获财政部给予的县域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即对此前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八个省区市的561家县域支行,参照国家对农信社同等的财税政策和收费政策,免收业务监管费和机构监管费。
这意味着,农行已经成功把“三农”业务的定义,扩展到县域业务。“与此前相比,毕竟故事说起来就生动一些了。”农行IPO承销商的一位分析师如是认为,农行成功扩大了可获政策扶持的“三农”业务的范围,“政府做了妥协”。
不过,知情人士透露,上述优惠范围还远小于农行预期——此前农行一直寻求可以覆盖全部30多个省区县域农行的2000多个县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至少可以覆盖中西部地区的县域。
2010年,农行的“三农”金融事业部在全行系统铺开,尽管前期已有八省“服务三农”试点,但一直未实现独立核算,亦未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前些年实际是全力拓展城市业务的农行内部,对沉下心去做“三农”服务也有不情愿之处,不乏声音表示对“三农”金融服务商业可持续性存疑,而争取政策倾斜就成了工作重点。
5月27日,赶在农行IPO分析师研究报告定稿日前一天,财政部发布了与农行相关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对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单笔5万元及以下的农户贷款,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包括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举措。这一优惠政策自2009年适用,期限为五年。银监会人士对此表示,近年来政府在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方面的支持前所未有,其中这项税收减免政策力度最大。
一位财政部人士则告诉本刊记者,目前金融支农的税费优惠政策,从针对单一机构如农信社,转向针对支农业务的优惠,并面向所有金融机构,而非特别优待农行。
而农行实际从这一政策中获利有限,原因是农行号称的 “三农”业务并不完全符合政策优惠的条件。《通知》主要针对县域以下的农户贷款,而农行在此前八省为期二年的服务“三农”试点之后,已将战略定位服务县域。截至2009年底,农行涉农贷款余额1.2万亿元,约占农行贷款总额的四分之一,但2009年全行累计投放农户贷款1500亿元,虽超过过去五年农户贷款的总和,但在涉农贷款中的比重少得可怜。
为显示其长期服务“三农”的决心,农行在前期颁布的《三农中长期规划(2008年-2017年)》中称,“财务重组后,三年内三农金融部贷款翻番、到2013年超2万亿元、农户贷款五年翻两番”。
财政部金融司一位官员认为,农行的“三农”贷款主要在县域。县域贷款和服务“三农”贷款有关,但不等同于“三农”贷款。而“三农”贷款也不等于是农户贷款,让农行“三农”业务都搞农户贷款也不现实,因为农户贷款风险最大、成本最高、最不赚钱。
上述财政部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财政部已经决定将对农行县域业务和城市业务分开单独考核,城市业务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城市业务考核标准一样。他强调,“服务三农”和上市是二件事。
为建立完整的“三农”金融事业部制,农行近期成立了三农信贷管理部,是专门从原有信贷管理部中分离而设;三农金融事业部制的管理费用也在最近分摊到县域支行,激励机制开始向县域倾斜。“开始真正独立的成本核算,资金成本、财务、信贷额度全部独立核算。”农行有关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但对于外界聚焦的“三农金融事业部”真实绩效,他仍出言谨慎:“现在下结论尚早,年底才有初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