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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远征:农村金融改革与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

来源:搜狐财经
2010年08月09日16:07

  2010年8月7~8日,以“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为主题的第69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于海口举行。搜狐财经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从现场发回如下精彩报道,下面是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曹远征的现场发言内容:

    

;谢谢,非常高兴能参加这么一个论坛。我这个报告的题目是命题作文,可能看到这次来的嘉宾讲金融的不多,所以叫我来谈农村金融问题,有幸的是我曾经参与过这一轮农村经济社会改革。我想讨论三个问题。

  大家知道,所谓金融问题是商业性活动。商业活动是要营运的,抵押品是非常重要的。农村抵押品不足,传统意义上认为农村不适宜做金融。但是由于农产品非常重要,如农产品供应不足使价格上涨,于是支持农村的发展,减少价格上涨压力成为很重要的问题,由此提出农村金融问题,而这个农村金融一定是政策性的,这是过去传统的思路。中国的情况来看,50年代开始了农村信用社,改革开放以后有了农业银行,90年代有了农业发展银行,都是沿着这样一种思路,但是按这种思路执行下去的结果就是农村金融的坏账严重,农村金融的效益不高。于是人们逐渐考虑另外一条路子,就是农村金融是不是可以商业化经营?所幸孟加拉提供了一个案例,能不能在农村利用金融这种商业性的安排:一方面支持农村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商业金融有盈利性?2003年农村金融的改革是沿着这么一条思路来做的。从全球情况来看,农村的核心问题就是在政策金融合适商业金融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结合点。

    第二我们看看现在中国金融发展的情况。2003年以前,中国大概有35000家农村信用社,但是这些信用社经营非常困难,坏账现象非常严重。农村信用社曾经是归农业银行进行管理的,后来农业银行选择了商业化经营的目标,农村信用社被剥离出来了。2003年农村信用社被重新启动。按照当时的想法,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应当探索一条新的路子,必须把坏账解决掉。当时解决的办法是中央政府出一半、地方政府出一半,清理干净以后再看看怎么经营。回过头来看,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农村经济发生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沿海地区农村已经城市化、工业化了,东部地区又不是粮食主产区,可能需要农村金融,但是农村金融规模太小,是不是扩大规模?在落后地区农村金融怎么样?是不是重新归到合作性质?我们看到很重要的一条是东中西分别改革,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基本变成了商业银行,如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等都是这样改造出来的,还有一些农业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也走上商业化之路。中部地区基本出现了五个联社制度,过去农村信用社规模非常小,一个县很多社,而且互相没有隶属关系。一县一社把小社合成大社,这样规模增加,抗风险的能力增加。而在西部地区则是看能不能恢复农村金融的传统的特点。这三个政策分步都在推行,到现在七年了,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特别是在沿海地区,由于城市化的进程,商业化的经营非常之好,我们看到很多银行都已经开始上市了,很多银行在准备上市,都已经在商业化的经营当中。与此同时,中部地区信用社在变大,抗风险能力加强,从这一方面看确实很好。但是农村信用社纯粹变成一个城市金融的话,小的农贷以及农村抵押品不足,抗风险能力却比较弱,有强烈金融需求的农民还有服务吗?

    重新提出农行上市,根据过去的经验来看,一个银行的上市要有经营效应。目前农业银行的网点在所有四大国有银行中间是最多的,两万多个网点,按照过去改革的经验来看,农村部分要撤出。这次农行上市之间要求有“三农”服务,但是“三农”服务在金融这行看来是很有影响的。因为农村价格比较低,没有什么盈利,这在农行中间本身就有这个问题。“三农”是什么概念,农行定位为县域经济,但是县域经济已经不是真正的农村。那么这就凸显了一个问题,农村的普遍金融服务谁承担?农村的生产发展,小的农贷有人承担没有?换而言之,一味的商业化倾向可能会伤害农村金融的根本。那么问题就倒过来了,农村金融怎么办?我想这是研讨会想讨论问题的目的之一。

  第三个问题是未来的趋势。大家谈到金融问题往往认为金融很神秘。其实金融很不神秘,金融是有监管的,监管是外部性造成的,金融的外部性在哪儿?主要是负债,金融企业的负债率非常高。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话,一般来说8%的资本,意味着8块钱做100块钱的生意,其他92块钱是负债的。如果金融机构经营不善的话,可能会伤害到存款。如果这个核心我们理解的话,我们会发现如果不负债从事的金融活动,是否还需要有这么严格的准入要求。所以农村金融一个很重要的方向,比如说贷款公司是拿我自己的钱里经营贷款,如果受了损失是我俩之间的事,不伤害第三人。这种金融机构是不是还需要有如此严格的准入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经常把金融视为是一个国家或者说一个机构要办的活动,不允许私营资本进入。金融本身是一个交易活动,如果能在这方面做突破就可以大大改观。这就是我们关注人民银行即将拟定的小额信贷条例,自然人放贷。如果自然人放贷不超过规定利率,又不是靠负债来经营,那么这种金融活动是可以由自然人从事。这将是中国金融改革一个新的重要的动向。这几年来,银监会批复了很多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我们希望能够在自然人的方向再作努力。

    我们看到这几年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获得很大的发展,海南省是农村改革的试点。到目前为止海南也做出很大的成就,其中微型贷款的模式。我想提醒大家,农村金融的活动跟一般我们理解的商业金融活动是有区别的,它是微型的,是需要流程再造、风险管理再造。其中核心一点,商业金融是在商业信用以外需要其他的征信手段,主要是血缘、社区,以及其他的信用化。如果可以的话,市场是非常广阔的。就海南来说,据说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为了提高贷款的素质和金融发展的水平,海南省招了500名大学生,对着农户,一个学生负责20名,观察他们的信用状况,力图把非商业的信用真正变成金融信用。这样的话,农村金融更有前景,为中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的建设解除后顾之忧。以上是我的报告,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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