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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股重整 *ST创智有望华丽转身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1年03月09日06:02

  上周三 (3月2日),*ST创智(000787)终于在停牌近四年后发布了破产重整方案:全体股东缩股让渡股份用于偿债和引进新的投资者。据悉,此次出资人组会议将在本月17日召开,若缩股还债方案获表决通过,*ST创智将有望以净壳走向新生。不过,此份重整草案因重组方尚未披

露,以及涉及让渡比例、表决方式等问题而备受关注。

  对比以往案例股权调整比例居中

  根据公告,*ST创智的具体缩股方案为:前三大限售股东让渡其持股的35%,持股1万股以上的股东让渡30%,持股1万股之下的让渡持股的25%。合计让渡股权1.11亿股,占总股本的29.34%。此缩股方案公布后,一时间将*ST创智及其大股东推向了资本市场的风口浪尖。

  对于以上缩股方案,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一旦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股东也实质上丧失了全部股东权益,对公司不享有任何性质权利。因此,理论上股东的全部股权都可以调整。不过,上市公司重整在国内仍属新生事物,广大股民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从符合国情并维护中小股民利益角度出发,现阶段对股权的调整需要把握好尺度。

  通过一些对比,可以发现国内目前已完成重整的上市公司中,大多数都对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股东权益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从5%到43%不等。其中如*ST华源(系暂停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规定全体股东将同比例缩减股本,比例为25%。缩股之后,除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进一步分别让渡其持有的24%华源股份 (累计相当于调整出43%的股票数)。2010年底完成重整的*ST源发,每名持有1000万股以下 (含1000万股)的股东,按照33%的比例进行让渡,超过1000万股的,按照38%的比例进行让渡。由于面临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更大,股票暂停上市公司为顺利推动后续资产重组工作,其股权调整比例趋于更高。由此来看,*ST创智的股权让渡比例属居中水平。

  缩股方案意在吸引优质重组方

  此外,公告显示,股东让渡的部分股票将用于偿还债务,其余股票存放于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并在后续资产重组过程中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但由于目前重组方尚未披露,一些中小股东对重整计划还有诸多疑虑。

  据了解,国内已完成重整的上市公司如前文提到的*ST源发,以及*ST丹化、*ST盛润等,其重整计划之中大多亦未披露具体的重组方。业内人士认为,因为破产重整工作的复杂性,过早在破产重整计划中披露重整方,会对重组方和上市公司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此外,一旦重整计划最终由法院裁定批准生效,而在执行重整计划期间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如披露出来的重组方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则最终导致上市公司已生效的重整计划将无法执行,后续资产重组工作无法实施的险恶困境。基于此,虽未在重整计划中披露重组方,但为保障上市公司后续发展,重整方案一般都会选择在重整计划中具体规定重组方的选定条件,以提高对重组方的要求以保障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也为后续资产重组工作铺平道路。

  网络投票尚不成熟公证确保程序公正

  据悉,此次出资人组会议将在本月17日召开,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现场表决,未设网络投票表决渠道。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且须经公证处公证。部分散户认为,此举是大股东故意设置“路障”,故意提高投票“门槛”。

  业内人士指出,出资人会议并不同于股东大会。前者是在法院的监管下召开的,为确保司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必须对会议的各项程序要求严格。从实践情况看,股东是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在公安机关备案的机构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参加出资人会议并表决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否则无法判断其签名的真伪,有可能影响到程序的公正性。据了解,目前在已完成重整和正在重整程序中的上市公司中,凡涉及召开出资人会议进行表决的,均未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

  综合看来,*ST创智(000787)的自我救赎之路颇具开创性,其未来将走向何方,值得外界关注。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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