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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原国锋 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1月26日—27日在京召开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大会。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775个,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甘肃等地,涉及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截至今年10月底,共有62家中央企业上报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经国资委、财政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审核,43家中央企业的总体方案得到批复。据初步统计,目前实施主辅分离的改制企业享受税收减免金额共计1.1亿元左右。
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前介入企业改制过程,明确企业改制形式和分流安置人员范围,明确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办法和资金来源,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企业在指定职工安置方案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履行民主程序,争取多数职工对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等。各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再就业税收政策,保证该落实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不收“过头税”,对因政策减免而影响的税收收入,可以相应抵减基层部门税收收入任务指标。
会议强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既是解决国有企业冗员负担与社会再就业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精干壮大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总体上看,这项改革的推进是健康、顺利的,但必须清醒看到,由于这项改革涉及政策面宽,操作难度大,进展很不平衡。距离国家规定的主辅分离政策的时限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而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1/5。各地和各企业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