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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黄学玖“驾车肇事致人死亡,而后找人顶包”的新闻已经在全国的媒体上传开了——除了四川。到目前为止,四川媒体的受众能看到最后一条与黄学玖有关的新闻是,2004年12月31日《绵阳日报》和《绵阳晚报》:“因工作需要,黄学玖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绵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在这条与“黄学玖同志”有关的重大消息中,他不再担任党内职务的原因,是“因工作需要”。那么,如果一个市民只相信和接受这个最权威的主流消息,他就只能认为黄学玖同志现在可能在领导另外的工作或者在另外的地方为党和人民工作。
可事实上,这样“忠实”的受众几乎没有。上述“大道消息”见诸主流媒体以后,几乎立刻就被关于黄学玖“下台”的“真正原因”的“小道消息”所覆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就是不信白纸黑字,而致力于传播幕后新闻。要知道,这并不是市井小民的无知和无聊,在官场,甚至也有领导干部本身对官方媒体的报道不屑一顾,官方消息出来以后,绵阳的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中间传播“幕后新闻”差不多就公开化了。我的家乡不在绵阳,但我是从一个回老家休假的某县级市的副书记的言谈中偶尔听到的。
传言惊动了上海、北京、广州的媒体,于是以“传言”为蓝本的报道流传开来。但它不仅不能入侵当地媒体的不坏金身,甚至连网络也能不为所动。中国新闻“远攻近守”的传奇本领实在令人叫绝。在写作此文(元月16日)以前看到的情况是,这些报道在除了在“驾车肇事致人死亡,而后找人顶包”的基本事实以外,在其它基本要素如时间地点受害人及现场的描述上差异甚大。《南方周末》的调查应该是深入的,标题是《被车祸“撞”下马的黄书记》,但另有报道说,即使不因为交通肇事,黄书记也要“下马”;报道中引用了来自“交警三大队”的“比较确切的消息”,但在另外的报道中,“交警三大队”就是黄书记的“顶包案”的操办方,如果是这样,它向媒体“透露”的消息能“确切”到哪里去?
只能说这又是一场流言与新闻的抗争,而流言已经得分。我们已经身处二十一世纪,我们还在面对“流言”比主流新闻还有力量的困境。据说上帝准备抛弃谁,就先不让这些人们知道他们需要知道的消息。这么说,听不到与自己有关的消息的人们是最不幸的了。所以,人们本能地被这些“奔流言而去”的报道俘虏,而这些媒体多少都应该受到尊敬。
当然,应该想到,不久以后,有关方面会有一个“正式说法”抛给媒体的;无论“正式说法”的内容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与这些报道中的大部分都不会一样,甚至基本事实也不一样。到那时,有关方面批评媒体“捕风捉影”的态度只能是理直气壮义正词严的。并且,理论上,完全有可能在“正式说法”里,交通肇事“不真实”,黄学玖同志“仍然是一个好同志”,那么,这对媒体就更不是好消息了。然而,同样可以肯定的是,绝对没有人追究一下,当时媒体的采访为什么那样艰难,有关方面为何不防止各地媒体“捕风捉影”而主动面对媒体。
以今天的政治观念,不难想到,面对围绕黄学玖书记这样与主流渠道发布的消息大相径庭的“流言”,主动给公众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乃是现代政府绝对的责任和义务,而以“因工作原因”一言以蔽之,则绝对是不负责任和藐视公众权利。什么时候,有关方面才能有这样的观念呢?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