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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西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针对公务招待中的不正之风、乱用公款吃喝等问题,政协委员许小欢在提案中呼吁,各级党政、纪委、监察等部门要完善公务招待的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实名制”。将公务招待置于阳光操作之下,明确招待的范围和标准、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具体内容为:每一次公务招待的对象、参加人员、吃的品种价格,都要有相应的原始记录,必须采用正式发票,签字等手续齐全,严格审批后,方可报支,并以此形成制度。(1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吃喝,恐怕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浪费了。“贪污浪费,最大犯罪”,与贪污相比,公款吃喝等浪费的数额更易统计,更加惊人。有人统计过,一年全国光公款吃喝一项就要损失一千个亿(有的说是二千个亿),全国公款喝酒的总量等于五个西湖的水量,“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小洋楼”。贪污受贿分子毕竟是少数,参与公款吃喝的却是大有人在,因而对社会风气的败坏更甚。
可怕的是,一些人只知道对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切齿痛恨,而对于公款吃喝却见怪不怪,认为只要是不装入自己的腰包,就不算是腐败,甚至有的人还理直气壮地巧立名目用公款吃喝。
吃喝本身就是腐败。贪污受贿与公款吃喝同属物流转移,贪污是把公款、公物窃为私用,但其消费价值还在,受贿是从一些人的兜里到了另一些人的兜里,同样是可用价值依然存在,而公款吃喝的结果是物流的过度地报费的过程,是对物流掠夺式的消耗,更何况公款吃喝所造成的废物不只有物质废物,还有“精神废物”,因而其危害更不可小视。俗话说“没有免费的午餐”,公款吃喝的实质就是挥霍公共财富,必然导致侵占挪用公款或者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因此,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反对公款吃喝。
在2003年“非典”期间,绝大部分饭店都门可罗雀,各地的公款吃喝现象几乎绝迹,饭未吃,酒未喝,干部们办起事来也比寻常要好要多,这也说明公款吃喝并非是“工作需要”,也并非是“不治之症”。“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与其对公款吃喝实行“实名制”,倒不如对公款吃喝实行“零度宽容”来得更可行些。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