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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市民对于保护特殊女性群体权益有什么看法,北京青年报和友邦调查公司在北京对市民展开了调查,35.1%支持将保护“无过错二奶”的财产权写进法律。( 3月8日北京青年报)
“二奶”本身就是对插足别人家庭女人的一种侮辱性称呼。做“二奶”的女人一般都年轻漂亮,“爱”上的男人大多事业有成,或者魅力诱人,需要青春靓丽的漂亮女人来点缀自己的虚荣。二奶的“财产权”无外乎是其个人财产和花费于包养她的财产的“所有权”。对于其个人财产,只要合法,法律当然保护。关键是那些花费于包养她的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吗?据报道,有45.6%的被访者认为应该保护男方赠予的财产。事实上,男方均已是有妇之夫,也就是说他“赠与”给二奶的财产要么是这个家庭的共有财产,要么贪污腐败得来的不义之财。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置是需要共同所有人一致同意的,试问包二奶的人能让他的妻子同意他对“二奶”的赠与吗?对于有些人利用手的中权利,给二奶的钱财,也非二奶所能拥有。
“无过错二奶”,这个称呼多能赚得善良人们的同情啊。可既然被称为“二奶”,我想那“二奶”的年龄就应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之列的女性。她应该有能力对自己所做的事情和出现的后果做出正确的认识和价值上的判断,应该对自己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有着最起码的道德底线。真正无过错的二奶会存在吗?如果是因为上当受骗才做“二奶”的,可以说她是无过错的,但当她发现真相后再继续做“二奶”,还能叫“无过错”吗? “二奶”本身就是对道德和家庭的一种过错。
保护“无过错二奶”的财产权,那就意味着包“二奶”的男人可以恶意开支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意味着作为真正受害者的妻子要把与丈夫苦心经营的血汗钱、房产、汽车……拱手相让,拱手相让给那个伤害她、破坏她家庭和睦的女人。这对于拥有合法地位的妻子公平吗?
支持将保护“无过错二奶”的财产权写进法律,既伤害了妻子的合法利益,又纵容了包二奶的恶习,实乃荒唐之举。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