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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中国百强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始作俑者吕立山访谈
本报记者雷帆发自北京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3月18日召开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上曾指出,要加快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他说,国资委已经提出要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在所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而目前“在178户中央企业中,还有41%的企业未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中央企业连一名专职的法律顾问都没有”。
最近,“路伟律师事务所”(Lovells,2004年被《全球律师3000》评为全球第三大律师事务所)编制了中国第一份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的评估报告:“中国百强国企法律风险评估”,涉及从联想集团到中国邮政等著名中国企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报告提出者、路伟北京代表处执行合伙人吕立山律师(RobertLewis)就总法律顾问的人才缺口问题进行了专访。
《第一财经日报》:国资委提出,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在所有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重点企业都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其中在53户中央大型企业还要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那么多的企业都要在3年内聘请法律顾问,您认为中国目前的人才储备够吗?
吕立山:这是个问题。我在会议(3月18日召开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上也提到了这个问题。这可能是比较大的一个挑战,因为中国法律行业的发展历史没有多久,所以资深律师也不会太多。这是一个潜在的挑战。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如何应对这个挑战呢?
吕立山:可能最好的做法是聘用一些企业外部的资深律师做一些项目,例如合同范本等制度性的防范工作,这样可以更快地提高内部法律顾问的水平。但这不是一个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外国律师能担任中国国企的总法律顾问吗?
吕立山: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但可能性不大。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先例,而且请我做也不敢做,因为我不了解中国国情。按国企的传统,法务部地位不高、资源不全,设计法律风险防范流程很困难。此外,工资太低也是个问题。中国移动的香港分公司以前聘请过一位叫DavidCraiger的外国人做总法律顾问,但总公司好像还没有。不过再过几年,我也许会愿意的。
《第一财经日报》:随着中国国企业务逐渐国际化,担任这些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应具备什么样的资格?
吕立山:第一是要会中英文,要对中国国情有一定了解;另外就是要有在跨国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的经验,这是最大的问题。
《第一财经日报》:按您的估计,目前具备这些资格的人在中国有多少?
吕立山:可能不会超过100个。如果加上做过跨国公司总部的总法律顾问这个条件,可能一个也没有。我也只做过北电Nortel亚洲区总法律顾问。如果算有类似区域总法律顾问经验的人,那可能有10~20人。
《第一财经日报》:您刚才说到工资,请问总法律顾问的工资水平如何?
吕立山:有一个中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他也问了同样的问题。因为他们国外的业务越来越多,想聘请一位资深的、会中文英文的国际律师做他们的内部法律顾问。我告诉他差不多年薪200万元人民币,大约25万美元。
《第一财经日报》: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和很多不归国资委监管的国企陆续采取总法律顾问制度,而这将是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应当如何解决这么大的缺口呢?
吕立山:我接触过不少中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对他们中的大多数我很佩服。虽然他们的经验只限于中国企业,但在管理方面,他们的理解和认识已经不错,只是经验和资源不够。所以最好的做法,一是从外部请一些有国际法律经验的律师;另一方面,还要有一个长期计划,就是要聘请最有天分的年轻中国律师加入法务部,为他们制订培养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经过5~10年的培养,他们可能会更接近国际水平。
此外,还有一个资源投入的问题,这包括工资、高管的支持、经费等。如果公司法律顾问的待遇、地位提高了,实际上有可能从社会上的律所吸引一部分律师过来。现在中国的问题是职业律师收入较高,而法律顾问收入较低,落差太大,所以律师不愿到企业里来。
目前中国企业的总法律顾问的待遇与市场水平差距太远。所以如果总法律顾问待遇够高的话,可能会有一部分资深的律师会被吸引过来。
《第一财经日报》:评估报告中法律风险排名最高的联想集团刚刚并购了IBMPC部,您认为新联想的总法律顾问会有调整吗?
吕立山:这需要进一步观察。我不清楚IBMPC原来是否有单独的总法律顾问,但我想IBMPC法务部的9至10名法律顾问会留下来。至于联想在中国的法务部,我认为,它搬到美国的可能性不大。他们需要进一步整合。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新联想的总法律顾问有调整,您认为可能的人选是谁?
吕立山:联想中国目前的总法律顾问是张子宽,但他们也有可能从外部找。
《第一财经日报》:如果联想发出邀请,您会有兴趣吗?
吕立山:呵呵,我会考虑。但我已在路伟待了3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果在中国公司做,联想会是个有挑战性、有意义的选择。插图/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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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立山律师(RobertLewis)于2001年5月加入路伟律师事务所,担任路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执行合伙人。目前,他还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中国事务委员会唯一的一名外国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教育委员会唯一的一位外国专家。1993年以来,吕律师一直在内地和香港居住,在相关公司和商业法律事务方面的经验广博,尤其擅长中国基础设施项目和电信/信息技术行业的业务。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