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源今日公告称,经与相关部门及银行核查确认,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花城支行的3000万元存款已于2009年8月19日被司法划扣,且公司2009年度第三季度报表未对此进行账务处理。
公司未予披露的还包括,中国高
新投资集团公司诉方达环宇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方达环宇在
深发展广州花城支行52.8万元存款于2009年9月9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扣。
ST方源表示,公司将在2009年度报告公布前对2009年度第三季度报表的漏洞予以更正,并解释这起事件是由于原公司董秘未及时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昔日两债主的“催债”更使ST方源雪上加霜。今日公告披露,公司与
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和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3365.93万元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此外,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公司与中国
建设银行界首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依法冻结公司持有的江苏华源药业有限公司12%价值人民币1500万元的股权,并将于近日进行公开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