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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有化”决非我们的选择
(一)、MBO(管理层收购)的危害性和局限性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正在盛行着损害全体人民利益的改革模式——MBO,即管理层收购。MBO的支持者认为,MBO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效率。果真是这样吗?现在来剖析MBO模式所存在严重的危危害性和局限性。
(1). MBO管理层收购中经营管理者所持股份具有类似于私有财产一样的世袭继承性。这一性质注定了MBO在企业发展中不可能具有长期性和延续性。举个例子:假如青岛啤酒1999年彭作义在任时作了管理层收购的产权改革,其中,彭作义个人持15%,其它管理层持10%,,国家持75%,到了2001年时,彭作义因突发不幸离我们而去了,那么,彭作义所持15%的股份的继承权是归给国家、企业还是下一任CEO呢?都不是,而是归给他的家庭,只有他的家人才具有合法的继承权。至于彭作义主政青啤5年就使他个人及其家庭长此以往地拥有青啤15%股份的巨大财富是否公平合理先不说。现在的问题在于,金志国作为彭作义的接任者是否还应持有与彭作义同样为15%的青啤股份呢?如果是应该的话,那国家是否须再腾让出15%的股份给金志国,依此发展,几回老总更替后国有股岂不都给让完?因此,每逢经营人员新增或更替时,MBO的麻烦就出来了,MBO模式就难以为继了。按照主流学家的科学理论,经营者持股有利于提高积极性和增强责任意识,并靠此使企业具有向前发展的高效率。那么,如果金志国及新增或更替的管理层不能持有相应的股份,他们又凭什么有高度积极性、有高度责任心地去继续经营青啤呢?青啤前进的脚步不就此打住了吗?因此,作为激励手段的MBO模式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是严重伤感害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前,娃哈哈集团中宗庆后持有30%的股份,职工持有20%的股份,其它高层持有5%的股份,佘下45%归杭州国资委。现在宗庆后快60岁了,哇哈哈该到考虑准备接班人了,到时我们可以看看娃哈哈是走向家族企业(子女继位)还是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继位)。
(2). MBO后不利于企业广纳贤才、吐故纳新。比如,某一企业老总刚上任两年便适逢了企业的产权改革,该老总因此持得企业10%的股份,其它管理成员持15%的股份,佘下75%归国家。但过几年之后,该老总及一些管理层,工作上虽然拼命不减,但其水平和思路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岗位要求,企业经营状况因此而每况愈下。这时候怎么办才好?是让其继续留任任凭企业一步步往下滑呢,还是撤职不撤股地进行人员更替来挽救企业呢?若采用后一种方式,那被撤的管理者持了那么多股份,不在其位而能享其利,岂不变成了可以不劳而获的资本家了吗?而且,进行更替的继任者那其应持股份又从哪来?因此,在这个人才辈出的年代,进行MBO的国有企业易使现有的经营人才固化,极大障碍着人才尤其是关键人才的动态优化配置,这对国有企业长远发展是致命的!
(3). MBO的激励所产生的作用在客观上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MBO原本的目的主要是用来激励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并以此带来高效率。在一些人看来,人的积极性似乎是无限的,作用也是无限的。那我们可以看一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每年都有大大不小数万家企业倒闭,在我国亏损倒闭的民营企业也不少,有些老板甚至因此而跳楼自杀,这些企业一切利润都全归经营业主所有,难道这些老板们的积极性还能不高?企业亏损他们心不痛?为什么还逃不掉亏损和倒闭的扼运呢?假如通用电气公司“聪明”地给韦尔奇MBO 5%或10%股份,那韦尔奇就会倍加努力地打造出成倍强大的通用公司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韦尔奇个人的积极性和能力的发挥已达到或接近他所能达到的极限了。一个经营者积极性再高,一天也只有24小时给你,不吃不喝不睡每天也不会有25或36个小时给你;一个人积极性再高也只能拼完自己的性命为止,当一个人在工作上已全力以赴时,你再渴望通过加大激励来让他创造出数倍的财富那只能是一种梦想,原因是其积极性已经没有多少可升空间了。在进行MBO实践的众多西方企业,结果大多是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失败的根源大概就在这里吧。企业的命运如何,也不能单靠少数几个管理者的拼命来决定。
再者,物质激励也并非是提高积极性的唯一主要因素,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瓦特、华盛顿、拿破仑、毛泽东、李时珍、陈景润、李四光、袁隆平等对国家和人类进步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物有几个是依靠金钱物质利益地强大刺激而来?在共和国最艰苦的50、60、70年代,我国的科学家们也都能踏踏实实地(除受政治干扰外)、无怨无悔地为国家和人民作贡献,挥尽自己的血汗,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说明了什么?
(二)、私企是“高效率”难以服人
主流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只有私有制才能根本解决企业的效率问题。那么是不是私有制企业才是最有效率的?我们来比较私有的日本电力和国有的台湾电力这两家企业。日本和台湾都是地狭人密,资源贫乏,发电所需燃料主要依靠进口,价格水平相差不大。但是,日本私有电力的成本和价格却双双比台湾国有电力成本和价格的高一倍以上,每度电售价平均高达1.5~2元人民币以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贵”。为什么私有的售价和成本却比国有高出论倍呢?主流经济学家们能给我们解释一下吗?耶鲁大学华人教授陈志武说“产权归私人,花自己的钱才会心痛,所以效率多高。”那日本电力私有业主们心为何不疼呢?也有人说“私有企业会自动还利于民”那日本私有电力是不是大大地还利于民了?日本年总发电量大概1.3万亿千瓦时左右,我们以平均每千瓦时比台湾的贵0.8元人民币算,日本国民将因此而增加了上万亿人民币的负担,按日本近1.3亿人口平均,日本每个国民在电力这块将比台湾人增加近8000人民币的负担。除了日本、台湾的电力的比较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国有企业值得我们骄傲,比如法国国有的雷诺汽车公司挽救了濒临绝境的日本私有的日产汽车公司;国有的欧洲空中客车公司正一步步地蚕食着美国私有波音公司的市场份额;德国大众、新加波航空、韩国浦项铁等都是有效率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国内的长虹、春兰、茅台、五粮液、宝钢、中集、曙光、 红塔、华源、大唐、中兴、一汽等一大批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都是国内企业效率的代表。在强大的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界,也常有“好讯”频传。2001年,资产达634亿美元的美国安然公司破产,2002年,总资产达1038亿美元的美国世界通信公司破产,2002年美国186家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负债总资产就高达3680亿美元(未含非上市公司的破产债务),接近其国内生产总值的4%,高于当年美国的经济增长。在日本,兴业银行、北海道拓殖银行、长期信用银行等大财团、大企业和大跨国公司也难逃破产倒闭的命运,日本每年倒闭的企业达一两万家,破产负债达一两千亿美元。在欧洲,企业破产一浪高过一浪,根据D&B信息统计所的一项报告称,2002年欧洲大陆共有16.7万家企业申请破产,连具有200年历史的“百年老店”——英国巴林银行也于几年前在丑闻中应声倒下。
让我们几十年前在洋油、洋钉、洋火及80%文盲、半文盲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企来与西方企业比科学技术实力是不太现实的,那也太“看得起”国企了。我们的民营企就有这个本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