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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股份全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这三个相互联系的问题,实际上系于同一个症结。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讨论,从中国股票市场运作伊始试行的公众股上市流通而国有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的制度安排就已开始。可以说,股份全流通这样在海外成熟证券市场根本不成为问题而在中国之所以成为问题的问题,是中国股票市场运作十多年来讨论持续时间最长、思路最多、争论最激烈、分歧最大、影响面最宽的问题。至今,管理层有关股份全流通问题的解决思路和前景尚不明朗,但股份全流通问题及其引发的其他问题正在变得愈益严重,已成为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最大制度性瓶颈。为此,搜狐财经频道主编王子恢与资深证券研究专家肖立见博士展开了一次有关中国股票市场股份全流通的对话,内容涉及到中国股票市场股份全流通问题形成的根源、股份全流通问题的实质、解决股份全流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对话中,肖立见博士阐述了股票流通权成本、国有股等非流通股向公众股东还利、国有股和法人股缩股及缩股比例的确定、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基本条件和方式等一系列观点和主张,对话紧密联系中国股票市场的现实,切中要害,不乏真知灼见。
对话一:股权分置问题的历史回顾及制度性根源
王子恢:肖先生,我们并非第一次沟通。早在2002年,我们就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创业板分步实施有过一次交流。去年,作为创业板分步实施的第一步,中小企业板市场经国务院批准已在深交所设立,为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了新的平台。今天,我想就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即股份全流通问题,与您进行具体的沟通。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问题产生的根源么?
深交所综合研究部肖立见博士
肖立见:1987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当前发行股票,主要限于在少数经过批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试行”,“为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以互相投资、合股、参股方式新建的企业,合作各方可以试行采用股票形式,但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股票不得上市”。1990年公布的《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股票发行可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由5名以上、49名以下的发起人即法人全额认购),私募发行的股票只能在法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得上市交易”。当时,限制发起人股即主要为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当时的经济体制主要体现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强调维护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限制国有企业发行股票和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就是基于维护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考虑;二是担心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会引起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限于当时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法律环境等各方面的条件,想买股票、敢买股票和有钱买股票的人都为少数,当时深沪股市的需求有限,在总股本中占主要比例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存在着事实上的困难。
王子恢:1996~1998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人们对股票市场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参与股票交易的意识和能力空前高涨,深沪股市表现出旺盛的需求势头,深沪股市股价指数屡创新高,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限制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什么此时还限制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或者说不改变限制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初衷。
肖立见:照理说,此时确实具备了允许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部分有利条件:一是市场规模较少,国有股、法人股总量不大,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相对较为容易;二是当时的市场需求极为旺盛,市场具备承接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一定能力。但是,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需要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配套与支持。而当时我国管理层发展股票市场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而在于让更多的国有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帮助国有企业解困。
王子恢:股票市场的基础性功能是资源优化配置,让深沪股市承担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帮助国有企业解困的作用是否背离了股票市场的本质功能。
肖立见:股票市场确实具有一定的促进上市的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优化治理结构的衍生功能,但管理层让深沪股市承担帮助国有企业解困的任务肯定背离了股票市场的本质功能,这在当时似乎又是不得不为之的权宜之计。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就融资方式而言大体经历三个阶段:一是1978年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主要靠财政拨款;二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国有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在政策上主要靠银行贷款。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承担社会职能造成负担过重,巨额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注入国有企业难以产生效益,国有企业困难依旧。另一方面,基于控制国家财政风险和银行贷款风险的考虑,国家和银行向国有企业注入巨额的资金也难以为继;三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管理层试图建立国有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存并续步过渡到部分国有企业以直接融资为主的方式,管理层希望股票市场在促进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优化治理结构的同时为国有企业发展开辟新的直接融资途经以帮助解决其资金困难并降低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的风险,希望上市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转变和治理结构优化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我国股票市场十多年发展的事实表明,管理层试图通过深沪股市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未能较好地实现,不仅错过了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较好时机,而且积累了国有股、法人股未能上市流通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加剧了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困难。
[对话二:八大问题使股权分置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瓶颈]
[对话三:我国早期试行的国有股上市流通为何失败]
[对话四:公众股东为获得股票流通权支付了昂贵成本]
[对话五:向公众股东还利是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根本前提]
[对话六:国有股、法人股缩股是向公众股还利的最可行的方式]
[对话七:缩股后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基本条件]
[对话八: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应引入承销制度和市场定价机制]
[对话九: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可能产生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