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供搜狐财经稿件 请勿转载)
对于只有满足基本需求的自住房的老百姓而言,房价的涨跌对他们又有何干?即使需要交易变成商品房,如果赶上房价下跌,固然卖价会低,但同时买房的时候亦需付出更少的成本,反之,购房也得付出更高的价格
随着紧缩政策的步步紧逼,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拐点”初现。而温家宝总理的最新讲话“对于房地产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决不可有丝毫动摇,我们的目标是要使房价回归到合理的价格”,更是为房地产调控指明了方向和目的。在房地产市场僵持不下的关键时候,温总理的讲话必将加快房价拐点的到来。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紧缩政策频出的同时,各种各样迷惑性很强的言论也层出不穷。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房价下跌,会让老百姓遭殃”。与此相类似的观点是,“房价上涨,能够使老百姓受益。”
将房价涨跌与普通百姓挂钩,确实是一种很巧妙的宣传舆论手段。表面上来,房价下跌,会让房产拥有者资产缩水,会让刚刚买房的消费者蒙受损失,这也正是这一段时间各地频发“房闹”事件的一个缘由。因此,房价只有不断上涨,这样老百姓的资产就会增多,购房者就会受益。
也有人举出相关数据对此进行辩护。比如有学者做过一个粗略的估算,1985年,我国城镇住房的总价值大约为4000亿元,2007年则涨到60万亿元。另一项比较权威的研究表明,在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资产中,房地产的价值占比都比较高,其中在城市居民的全部财产中,房产占的比重高达60%以上,农村居民也占40%多。既然房产是城乡居民所有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房价下跌,自然居民的总资产就会缩水;相反,如果房价持续上涨,那么居民的财产总值就会不断膨胀。
不能不说,这种说法极具迷惑性。然而,我们可以从逻辑和理论的角度来层层剥离这种说法的荒谬性所在。
首先,混淆了自住房和商品房的概念。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拥有的房产只有很简单的功能,那就是自住。这种自住的房产,严格来说并不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房,这有点类似于政治经济学里所说的产品与商品的区别。产品只是用来自我消费,不是也不能用来交易。这样的产品只有使用价值,并无交换价值。试想,对于只有满足基本需求的自住房的老百姓而言,房价的涨跌对他们又有何干?即使需要交易(比如换房),变成商品房,如果赶上房价下跌,固然卖价会低,但同时买房的时候亦需付出更少的成本;同理,房价上涨,现有房价值提升,但购房也得付出更高的价格。因此,房价涨跌对于拥有自住房的普通百姓来讲,并无多大意义。
其次,掩盖了房产分配不均的现实。房价的下跌和上涨,其实影响最大的有两类人。一类是首次购房者,这个问题我们下面分析。另一类就是拥有多套房的富人和炒房者。有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居民的各类财产中,房产的分布是最不均等的。在本世纪初,人均财产最少的10%的人口,其房产净值是负数,也就是说,他们的房产总值还抵偿不了尚未偿还的住房债务;人均财产最多的20%的人口,拥有52.36%的房产,而人均财产最少的20%的人口则仅有1.52%的房产,两者的比率为34.5:1。可以想象,谁对房价上涨甚至暴涨最感到兴奋,谁又对房价的下跌感到无比的恐惧?
最后,房价下跌对首次新购房者是个绝对的利好。诸多调查结果表明,首次购房者(即所谓的刚需者)是房地产市场的主力军,至少占到全部需求的85%以上。这也就是说,房价下跌对于绝大多数购房者来说,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利好消息。反之,房价的不断上涨,对首次新购房者来说就是一个灾难,只是对那些少数的炒房者和多套房者是个利好。政策是为绝大多数普通公众服务的,在现阶段,任何一个可能导致房价下跌的政策,都会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由此可见,鼓吹房价下跌百姓遭殃的言论,是极不负责而且别有用心的。房价下跌不等同于房价崩溃,不等于房地产市场崩盘,这样的情况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基本上是杞人忧天。事实上,现阶段只有推动房价下跌,挤出潜在的泡沫,让价格回归到合理的、大多数老百姓都买得起的水平上来,才能使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整个国民经济也才能避免因房地产泡沫破灭而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
李长安的其他专栏文章:
独家声明:搜狐财经独家稿件,版权所有,请勿转载,违者必究。确需使用稿件或更多资料,请与我们联系获得授权,注明版权信息方可转载。联系我们可致电010-62726687。